如何推動我國碳金融市場加快發展?
碳金融市場面臨發展需求下,如何加快發展?央行研究局課題組表示,既要夯實產業基礎和現貨市場,也要構建完善碳金融制度體系。
第一,提高認識,強化約束,爭取提前實現2030達峰目標。一方面,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繼續強化碳排放硬約束。加強宣傳教育和政策激勵,提升地方政府和市場主體落實“十三五”碳排放控制目標的意識、決心和行動,爭取提前達峰,并探索推動部分先進地區率先提出
碳中和目標。研究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將總量控制目標細化分解至各行業、各地區,并強化考核。
另一方面,培育交易活躍、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市場,盡快推動正式開展交易。遵循適度從緊原則確定
碳配額總額,確保形成合理碳價。在交易方式方面給予交易機構更大的靈活性,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研究探索碳排放權交易場所開展連續交易和集合競價。引入中央對手方機制,建立碳定價中心,設立
碳配額預留機制與碳市場平準基金,完善價格調控。
第二,培育綠色低碳產業,提升碳金融市場需求。著力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綠色低碳產業,發展
碳捕集和封存等低碳技術,彌補高污染高能耗產業退出對經濟增長和就業的負面影響,提升實體經濟對包括碳金融在內的綠色金融的市場需求。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疫情后的經濟復蘇計劃,如新增投資盡可能向綠色項目傾斜,在救助計劃中附帶“減排提效”條件等。
第三,完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在法律層面明確碳排放權的屬性。課題組建議,在《民法典》執行過程中,對包括碳排放權在內的環境權益的法律屬性及可否出質等進一步予以明確。在部門規章層面,建議制定碳金融市場監管和交易管理政策,統一市場監管、交易制度、法律責任、激勵約束機制、
會計及稅收處理等相關內容。
第四,提升碳金融市場的定價權威性和交易效率。適當放寬準入,鼓勵相關金融機構和碳資產管理公司參與市場交易、創新產品工具。探索建立碳金融行業自律機制。培育中介機構和市場,鼓勵發展融資類、投資類、保障類、信息咨詢服務類中介機構。鼓勵數字技術與碳金融深度融合,利用大數據、區塊鏈、智能投顧等先進技術在客戶篩選、投資決策、交易定價、投/貸后管理、信息披露、投資者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