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
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對全球糧食安全、水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基礎設施安全以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長期的重大威脅,既會給全球生態系統帶來不可逆的損害,又會對全球經濟造成重大打擊,甚至會引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系統性金融風險和地區沖突。我國氣候條件復雜、生態環境脆弱,受到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損害更為顯著,我國40%以上的人口和5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GDP)集中在沿海地區,海平面上升、極端氣候事件帶來的風險和挑戰巨大。
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是指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和融資活動,是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說,在應對氣候變化中,投融資作為關鍵驅動力,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為解決因氣候資金供需矛盾而制約我國綠色低碳轉型、國家目標任務落實的突出問題,亟須加快構建以氣候目標為導向的投融資政策體系,更好地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和市場主體作用,激勵和動員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和注入全新動力。因此,《指導意見》的出臺,是實現新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最高峰值(以下簡稱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的必然要求。
《指導意見》提出的主要目標是,到2022年,營造有利于氣候投融資發展的政策環境,氣候投融資相關標準建設有序推進,氣候投融資地方
試點啟動并初見成效等;到2025年,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投資、金融、產業、能源和環境等各領域政策協同高效推進,氣候投融資政策和標準體系逐步完善,投入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資金規模明顯增加等。
“《指導意見》提出的2022年、2025年氣候投融資主要目標及相關建設,是與提前達峰及實現碳中和需求相匹配的。”能源基金會戰略規劃及低碳轉型項目主任傅莎說,但這兩個目標更多是從定性而不是從定量的角度來描述,包括建成怎樣的氣候投融資政策和標準體系、地方試點實踐、引導民間和外資進入等。接下來,出臺大量配套的政策和標準、落實地方實踐等都需要時間,最終能實現怎樣的目標,還有待實踐檢驗。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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