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八部門近日聯合發布《完善
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全面建立
碳排放年報、快報制度,著力完善區域、行業企業和產品碳排放核算制度方法,建設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
碳排放統計核算是進行碳核算的關鍵和前提,只有明確了核算規則,全國才能有效開展碳核算工作。業內人士認為,《方案》出臺標志著我國在碳排放統計核算方面邁出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數據質量、完善管理機制,并為實現“雙碳”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倫交所集團碳分析師宋雨彤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我國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的構建,是實現從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型的關鍵基石。在“十五五”規劃期間,全國范圍內將全面推行碳排放雙控政策,采取以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策略,并建立一套綜合評價考核制度,以實現碳達峰和
碳中和目標。碳達峰之后,將轉向以總量控制為主、強度控制為輔的雙控體系,并建立相應的
碳中和目標評價考核機制。“因此,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對于支撐我國實現碳排放雙控和‘雙碳’目標至關重要,其建設的緊迫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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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EO李月圓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不僅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必然要求,也是應對國際貿易壁壘的必要措施。
“隨著全球氣候變化問題日益嚴峻,國內除《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等政策明確提出,要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外,國際社會也對各國碳排放數據的透明度和準確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李月圓坦言,“近年來,我國在區域碳排放核算、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產品
碳足跡核算等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但整體碳排放數據基礎仍然薄弱,數據質量和時效性有待提高,這使得制定科學合理的減排政策和措施存在難度。”
中國人民大學生態文明研究院副院長王克也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當前
碳市場制度逐步完善,擴容工作有序推進,重點行業和企業的碳排放核算有了長足進展,但行業間的核算邊界仍不夠明確;數據質量管理、數據共享和聯合監管機制等方面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全國
碳市場納入更多企業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因此,重點行業和企業的碳排放核算對加強行業碳管控、設定行業準入門檻以及加強企業
碳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將夯實我國數據基礎、推動形成完善的核算標準、推動各層級的
綠色低碳轉型。同時,準確的碳排放數據是參與國際氣候談判和
履約的重要依據。通過完善統計核算體系,我國將更好地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提升在國際舞臺上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李月圓說。
仍有較大改進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電力和石化化工都是我國具有高碳排放屬性的行業。據了解,我國電力行業二氧化碳排放占全國總排放量的40%以上,石化化工行業占全國總量的13%左右。李月圓指出,總體看,雖然我國在電力和石化化工領域已采取措施來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但在數據質量、核算方法和標準化等方面仍存在較大改進空間。“需要進一步加強跨部門協調和標準制定,以實現更高效的碳排放管理和減排目標。”
“當前,我國已發布全國、區域和省級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但企業在碳核算方面仍處于起步階段,相關方法與制度不夠完善,人員、流程和技術等方面較薄弱,數據質量和統一性問題依然存在,需進一步加強標準和數據體系的統一。此外,石化化工行業雖已有碳足跡核算指南和數據庫建設,但整體上仍需加強碳核算信息化和標準化工作。”李月圓解釋。
《方案》提出,到2030年,系統完備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構建完成,國家、省級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運轉,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標準和規則更加健全,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能力顯著提升,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數據能夠有效滿足各層級、各領域、各行業碳排放管控要求。
在王克看來,要想實現《方案》提出的建設目標,在數據準確性、一致性和時效性方面仍面臨挑戰。“碳排放核算需要高質量的數據支持,但由于核算所依賴的數據來源廣泛,涉及多個渠道和部門,各部門之間信息壁壘依然存在,數據互聯互通和共享機制需進一步加強,因此確保數據完整性和一致性有較大困難。此外,碳排放核算比較依賴前置的經濟和能源統計相關數據,受制于能源統計數據的發布周期,碳排放相關數據的時效性也欠缺,難以滿足快速響應碳排放核算需求。這還需考慮經濟與能源相關統計體系的整體性改革。”
李月圓認為,隨著綠電綠證、生態
碳匯、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新興領域的發展,碳排放核算變得更加復雜,這對現有體系提出新挑戰。同時,國際綠色貿易壁壘政策如歐盟電池法案和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的實施,進一步凸顯我國碳核算體系的短板,相關企業面臨的實際挑戰也在增加。此外,目前應用的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方法參考的IPCC指南版本已屬淘汰之列,無法及時準確反映碳減排的最新需求,需要加快更新核算方法。
完善基礎數據建設
如何有效推進我國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的完善,為實現“雙碳”目標提供堅實的數據支持和技術保障?
李月圓認為,要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數據收集機制,確保數據來源的多樣性和可靠性;推動制定和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的標準和規則,特別是在重點行業領域;全面提升碳排放核算能力水平,構建系統完備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政府應完善評估機制、加強問責制、引入指標體系,明確年度碳排放強制性指標,建立碳排放信息共享、聯動機制,將碳排放指標或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納入環境誠信等級、企業信用等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制造評價體系。“還可按照國際履約要求,逐年編制國家溫室氣體清單,完善數據收集機制,推動清單編制方法與國際要求接軌,這有助于提高我國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的國際認可度和影響力。”
王克建議:“國家層面迫切需要加強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建設,完善電力平均排放因子核算方法并定期及時更新全國及各省級地區電力平均排放因子和化石能源電力排放因子,并盡快發布電力碳足跡因子,為地方、行業、企業以及項目、產品等各個層次的碳排放核算提供基準數據。”
王克還指出,可適當強化煙氣在線監測系統(CEMS)監測手段的應用。“短期看,CEMS雖不能快速普及,數據準確性也有待進一步驗證,但新增加的這套數據來源,可以與核算數據做二次校驗;長期來看,有利于降低數據獲取的成本。可同時結合
試點經驗,加快完善監測系統的標準化、規范化,提高CEMS系統自身的可靠性。”
文丨本報記者 林水靜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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