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工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和報告指南最初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在2013年~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分三批組織制定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第一批為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鋼鐵生產企業、化工生產企業、電解鋁生產企業、鎂冶煉企業、平板玻璃生產企業、水泥生產企業、陶瓷生產企業、民航企業;第二批為石油和天然氣生產企業、石油化工企業、獨立焦化企業、煤炭生產企業;第三批為造紙和紙制品生產企業、其他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企業、電子設備制造企業、機械設備制造企業、礦山企業、食品、煙草及酒、飲料和精制茶企業、公共建筑運營單位(企業)、陸上交通運輸企業、氟化工企業、工業其他行業企業,自此我國構建了24個行業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為我國的碳排放權交易、建立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等相關工作的開展構建起重要的參考框架。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