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建議,從嚴核算
碳排放基準值,降低
碳排放配額免費比例,以市場手段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提高企業減排積極性。
收緊碳排放權配額
目前,全國
碳市場存在僅覆蓋發電行業,對年排放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下企業不納入考核,納入企業碳排放基準值核算過于寬松,配額清繳義務設定上限,對地方分配配額缺乏監督機制等問題。
曹仁賢表示,現行碳排放基準值以行業平均值作為核算標準,建議盡快下調。
擴大全國碳市場覆蓋行業,取消納入企業門檻。曹仁賢建議,盡快將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民航等重點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交易體系,不再設立年排放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門檻,避免大量中小企業排放不受約束。同時,取消配額
履約缺口上限值為企業碳排放量的20%的規定,促使高污染高排放企業逐步退出,推動我國產業結構轉型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建立健全對地方分配配額的監督機制。目前企業配額由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予以分配,現階段一些地方排放大戶仍是地方支柱企業,為防止地方對高排放企業擅自增加配額予以保護,曹仁賢建議國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建立定期檢查和聘請第三方機構核查等監督機制,保證配額分配公開公平公正。
加快項目審批效率
就可再生能源發展與生態保護“頂牛”的問題,曹仁賢建議,出臺專項政策,統籌推進可再生能源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加大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簡化光伏發電項目審批流程,加快審批效率。
曹仁賢表示,可再生能源推廣需要多方形成合力。項目建設應遵循生態優先、綜合利用、持續發展的原則,通過生態與產業結合的模式,實現可再生能源產業與農林牧漁、旅游休閑等深度融合。
針對光伏發電項目,曹仁賢指出,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周期短(一般不超過6個月),且能源主管部門對項目投運時間有嚴格要求。建議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光伏發電項目的環境評價批復和環保驗收批復,特事特辦,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審批速度。
統籌考慮用地空間
曹仁賢指出,到2030年,我國全社會用電量將超過11萬億千瓦時,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將大規模替代化石能源。按照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5%計算,預計2030年光伏、風電總裝機規模將接近20億千瓦,目前缺口巨大。近年來,光伏、風電項目土地供給不足,光伏、風電大規模開發面臨土地“卡脖子”問題逐漸顯現。
曹仁賢建議,在土地空間利用規劃中,統籌考慮
新能源用地空間。加大推廣農光互補,出臺專項政策,加大土地供給,支持光伏產業發展。
此外,建立光伏、風電用地“負面清單”,明確土地利用核心限制性條件,進一步放開光伏、風電用地限制。針對光伏、風電項目建設用地部分,安排專項指標,建議不納入地方建設用地總規模管理,為光伏、風電大規模開發提供用地保障的
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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