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舉行的《公約》第7次締約方會議決定成立SCCF和LDCF作為《公約》資金機制運營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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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特別基金(SCCF)建立的初衷是補充GEF重點領域和其他雙邊和多邊資金的不足,“適應”是其優先資助領域。截至2016年11月,SCCF為76個適應項目提供了3.5億美元資金,撬動聯合融資26.4億美元。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最不發達國家基金(LDCF)的設立是為了支持最不發達國家通過國家適應行動計劃確定最迫切的適應需求項目。截至2016年11月,LDCF為222個項目提供了9.7億美元贈款,撬動聯合融資39.3億美元。LDCF資助的項目規模在逐漸增加,由最初的平均規模為328萬美元增加到目前的1757萬美元。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SCCF和LDCF還沒有形成長期穩定的捐款機制,主要依靠發達國家不定期自愿認捐,SCCF的認捐總和達到3.51億美元,已兌現3.46億美元;LDCF資金認捐額為11.88億美元,已兌現9.91億美元,但是其持續增長的資金需求還遠遠高于資金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