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托基金的運作模式
從1999年世界銀行設立原型碳信托基金開始,碳信托基金已經有了十多年的發展歷史,至2010年全球碳信托基金的數量估計超過90只,資金規模將超過214億美元。盡管碳信托基金數量眾多,又分為國際碳信托基金和國內碳信托基金,不同的碳信托基金有其特有的運作模式,但基本都以信托為模式進行框架構建。國際上信托基金具體運作方式又分為契約型和公司型,綜合起來看碳信托基金以契約型信托基金為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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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信托基金基本的運作模式如上圖所示,可以表述為:國際碳基金管理組織或國內特定碳信托基金的管理人作為發起人,在國際碳信托基金中由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政府、企業和個人,在國內碳信托基金中由本國政府、代表本國政府的企業和個人,共同以出資或捐贈的資金集合成碳信托基金,將碳信托基金所有權轉移給國際碳信托基金或國內碳信托基金的托管人(通常為金融機構),由其負責碳信托基金資產的保管和日常運作,由國際碳基金管理組織或國內碳信托基金管理人負責將碳信托基金的資產投資于碳減排具體項目或購買排放指標,投資人從碳信托基金的排放信用指標中受益。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