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年度綜合能源消耗2000噸標準煤以上(含)的在京登記注冊的企業(單位)為本市溫室氣體排放的報告報送單位(以下簡稱“報告單位”),須建立重點能源消耗活動水平數據和排放因子定期測量機制,依據《北京市企業(單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與報告指南(2013版)》編制年度二氧化碳排放報告(以下簡稱“排放報告”),并向市主管部門報送。報告單位應對排放報告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與間接排放量之和大于1萬噸(含)的單位(以下簡稱“重點排放單位”)須委托第三方核查機構(以下簡稱“核查機構”)對排放報告進行核查。核查結束后,重點排放單位應向市主管部門報送經核查的排放報告及核查機構編制的核查報告。市主管部門對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進行審核和抽查。重點排放單位應積極配合核查及抽查工作。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二、基本信息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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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單位應明確本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負責人,并通過北京市節能降耗及應對氣候變化數據填報系統(以下簡稱“填報系統”)在線填報本單位的基本信息及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負責人的相關信息。相關信息發生變更后,應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三、年度報告報送
(一)排放報告初次填報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報告單位應于每年3月31日前通過填報系統在線提交上年度排放報告。其中非重點排放單位在線提交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主管部門提交加蓋公章的紙質版排放報告。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