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核心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面
綠色轉型。要實現轉型,需要健全支持轉型的市場化機制,其中建設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就是重要的政策工具。
從理論看,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是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有效途徑。節能降碳不能依靠“運動式減碳”,而應該建立激發經營主體主動減碳、自覺減碳的內在動力,構建全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的長效機制。碳排放權交易將發揮市場規則、市場
價格、市場競爭的調節作用,促進經營主體承擔起生產或消費活動所產生的環境責任,以成本效益最優的方式推動形成保護資源環境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實現“誰污染誰治理”以及控制減少碳排放、促進環境保護的目標。
從趨勢看,碳排放權市場交易機制正在持續覆蓋全球更多地區。2005年,歐盟建立了全球第一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此后,隨著
低碳環保、
節能減排成為全世界的共識,越來越多國家建立或開始積極開發碳排放權
交易系統。目前,全球共34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投入運行,涵蓋歐盟、英國、美國、加拿大、韓國等主要發達國家以及中國、墨西哥、哈薩克斯坦等發展中國家,這些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司法管轄區溫室氣體排放量、GDP、人口分別占全球總量的17%、55%和1/3。2023年,全球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約有125億噸碳許可證交易,價值達到創紀錄的8810億歐元。
從實踐看,碳排放市場化管理對我國節能減排產生了積極效果。在前期
試點探索和制度準備的基礎上,2021年7月16日,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正式開市,發電行業成為首個納入全國
碳市場的行業,納入重點排放單位超過2000家。截至2023年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累計成交量達4.4億噸,成交額約249億元。據測算,2019年至2020年、2021年至2022年兩個
履約周期,電力行業總體減排成本降低了約350億元。同時,伴隨市場機制的激勵,越來越多的企業通過參與
碳市場交易提高了減碳意識,節能減排逐漸成為企業的自覺行為。
總體上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自啟動以來,制度規范日趨完善,碳排放數據質量全面改善,價格發現機制作用日益顯現,我國已建成全球覆蓋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場。同時也應看到,與成熟的碳市場相比,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仍處于發展階段,覆蓋行業和交易主體較為單一,活躍度不高且流動性不足,碳履約驅動現象明顯,金融化程度和市場參與度不高,
碳價形成機制還不完善。為此,需要通過系統的制度設計和政策支持,建設更加健全活躍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更好支撐全面綠色轉型和“雙碳”目標實現。
一是擴大覆蓋范圍。結合我國碳排放量大、區域分散、排放源多的特征,分階段建設多元化的
碳交易市場,形成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主體,包括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地方碳市場、碳普惠機制作為補充的多元碳市場體系。按照成熟一批、納入一批的原則,逐步將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紙等重點碳排放行業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進一步擴大碳市場的覆蓋范圍和參與主體。
二是健全制度體系。建立統一規范的
碳計量體系和碳核算體系,建設碳排放在線監測與應用的數字化公共
平臺,完善相關配套技術規范、質量控制標準和評估審計制度,提升碳排放統計核算核查能力。建立
碳足跡管理體系,研究制定重點產業
碳足跡登記存證制度、低碳排放產品標識認證管理辦法,盡快實現產品碳足跡全生命周期的可信記錄。加快完善我國碳排放權交易法律制度。
三是活躍交易市場。推進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方式改革,適時逐步擴大配額有償分配范圍和比例,實現以免費分配為主、免費與有償分配并存的格局。建立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流通二級市場,引入公開市場操作、調節抵消指標等市場調節機制,探索建立配額存儲與借貸機制。鼓勵探索
碳金融產品創新,促進綠色金融產品與碳足跡掛鉤,挖掘碳排放權價值,將
碳金融納入碳交易體系之中,讓金融為碳交易賦能、為綠色發展助力。
(作者洪群聯 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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