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電力系統是發展
綠色能源、壯大
綠色產業、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的重要載體。3月28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
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河北省電力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去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后,全國首部進行全面修訂的地方性電力法規。
“條例共7章65條,圍繞電力規劃與建設、電力生產與運行、電力供應與使用、電力設施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范。”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漢春介紹,條例聚焦實現“雙碳”目標,以京津冀協同發展為引領,充分發揮區位優勢,積極推進河北能源轉型,推動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全面體現“雙碳”導向是條例一大特色亮點。條例明確,電力事業發展堅持統籌規劃、安全高效、綠色低碳、適度超前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利用
新能源、
清潔能源發電,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服務新型能源強省建設,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條例還創新規定了新能源發展的激勵機制,規定編制全省電力發展規劃、電力專項規劃應當與新能源發展等專項規劃協調銜接,明確供電企業應當加大電網建設改造力度,增強對新能源發電的接入能力,鼓勵新能源發電、儲能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等。
“近年來,隨著裝機規模的擴大以及大規模新能源發電裝機持續接入電網,部分地區新能源消納壓力也進一步凸顯。新能源消納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源網荷儲各個環節協同發力予以解決。”劉漢春說。
為此,條例規定加強電源側建設,采取多種措施開發電源,構建多元協同發展的清潔能源供應體系。加強電力配套建設,明確供電企業應當加強電源項目、儲能項目的配套電網工程建設。加強負荷管理,通過電力需求響應機制,采用市場化手段引導用戶主動增加或者減少用電負荷,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加強儲能建設,合理布局抽水蓄能電站和各類新型儲能項目,引導儲能安全、有序、市場化發展。
長遠來看,電力保供還要用“市場的手”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為解決當前河北省電力市場建設存在的經營主體單一、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條例明確省人民政府及其電力管理部門應當構建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機制,提升電力市場對高比例新能源的適應性,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電力市場體系。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對居民和小微企業的權益等作出規定。條例要求,嚴格規范中斷供電的情形和程序,電力用戶對中斷供電有異議的,可以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力管理等部門或者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投訴,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處理。電力用戶申請新裝用電、臨時用電、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和終止用電的,供電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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