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制度框架進一步完善
“過去一年,全國碳市場在全流程的制度框架設計方面進一步完善,碳價由第一個履約期的42元/噸增長到了68元/噸,中國碳市場的碳價格發現機制初步形成。”王科說,從2023年開始,100兆瓦以上的燃煤機組已基本實現含碳率的全部實測,使得碳排放數據的質量大幅度提升。全國碳市場通過完善配額分配,強化了違規違約的處罰力度等措施,
碳減排的激勵和約束效果凸顯。
“單位發電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從2005年到2022年降低了36%,碳市場推動
綠色低碳發展高質量發展的作用凸顯。在全社會形成了‘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低碳發展意識,企業更加重視碳資產的管理。”王科表示,這也對全國碳市場下一步建設提出更高要求。
我國全國碳市場仍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談及未來,黃錦鵬建議,今后要建立一個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一方面,要強化頂層設計,明確全國碳市場在國家‘雙碳’目標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進一步優化市場交易制度,更好發揮全國碳市場市場機制功能。此外,還要多管齊下完善監管體系,助力全國碳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經過10余年建設,中國8個試點碳市場形成要素不同、各具特色的地方碳市場,為所在區域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加速低碳轉型發揮了關鍵作用。“中國已明確不再新建試點碳市場。隨著全國碳市場擴大行業覆蓋范圍,試點碳市場覆蓋的行業類型、企業數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均將逐步減少,試點碳市場發揮的作用也將逐步減弱。”王科表示,“但未來試點碳市場將繼續發揮‘政策試驗田’的作用,對于全國碳市場擬實施的政策先行先試,為全國碳市場持續提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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