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碳市場”的同時要做好三個市場的銜接
“控碳”關鍵在于構建“
碳價”與“碳成本”的傳導機制#e#
既然目前的“碳價”偏低,那能不能將“碳價”與碳中和服務產業成本直接掛鉤,實現物理定價呢?
林伯強認為,目前還無法核算碳中和產業的成本,也就無法對“碳”進行物理定價。正如前文提到的那樣,碳中和產業覆蓋的范圍太廣,至今業界無法給出明晰的定義,當然也就無法確定碳中和產業的范圍,又何談對之進行成本核算與定價。
碳中和產業不像能源環保產業那樣集中度高、產業鏈清晰、成本容易核算,所以核定能源環保產業的成本相對容易,而核定碳中和產業的成本幾乎不可能。因此,給碳進行物理定價也基本停留在理論層面。
“從機制上來說,國內外通用的碳定價方式主要有碳交易、
碳稅兩種。碳定價需要根據各經濟體的排放特征、產業發展以及國際協定等多方面因素來定,最終目標都是引導減少碳排放。”馬莉認為,碳定價需要考慮保障電力供應和承接其他行業減排任務,單純從物理定價出發考慮,可能難以兼顧多方面因素。
“開展碳交易的兩個目標,一是增加化石能源成本,二是提升清潔能源的競爭力。”林伯強建議,目前最重要的是將“碳價”加到電價當中去,疏導給終端用戶。然而,當前碳交易所產生的“碳成本”和“碳價”,并沒有影響到電力終端消費者。
事實也正是如此,煤電市場化交易價格以“炭”為錨,而不是以“碳”為錨,設置煤電市場化交易價格上下浮動范圍的參考因素也并不包括“碳成本”。
“所以碳交易市場的另外一邊還是電力價格改革,只有把‘碳成本’反映到電價里頭去,最終才能真正影響產業結構調整、低碳消費、循環經濟發展等等。”林伯強表示,“碳市場”產生的“碳成本”和“碳價”,還需要通過電力市場傳導給終端消費者,這樣才能夠真正發揮“控碳”作用。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