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深化全國碳市場發展的建議
一是加快健全碳市場制度體系,實現制度、規則、標準、體系同步推進。推動國務院層面《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盡快出臺,在此基礎上細化和完善全國碳市場相關交易細則和各類配套政策。統籌建立市場管控體系、市場調節保護機制及碳排放標準體系,積極引導企業建立
碳管理體系,強化碳交易職業技能標準建設。
二是進一步優化完善碳市場各類機制體系,推動市場多層次、多樣化、多品種、多維度發展。推進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建設,形成多層級市場結構。在市場健康穩定運行的前提下,逐步擴大市場行業覆蓋范圍,按照分層分類、分步推進、審慎穩妥的原則有序引入非履約主體參與碳市場,形成多樣化市場主體。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模式,推動以配額現貨為基礎的各類場外和場內衍生產品創新,形成多維度市場體系。探索建立流動性提供商機制,進一步促進價格發現機制的形成。
三是有序推動多市場聯動,發揮好市場機制服務雙碳目標和服務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做好全國碳市場與地方碳市場、配額市場和減排量市場的聯動和融合,強化全國碳市場與自愿減排市場的相互促進。加強碳市場與用能權交易、綠電交易、排污權交易、碳普惠及傳統能源市場等的協調和銜接,暢通市場間聯系。探索碳市場領域國際合作,助力全球碳市場核心樞紐的建設。綜合形成碳市場與環境權益市場、能源市場及國際碳市場的協同效應,服務好低碳和經濟的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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