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當下的重點工作
第一,鞏固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準確可靠的數據是全國碳市場有效規范運行的生命線。在全國碳市場啟動第一年就暴露出碳排放數據造假問題,對于鞏固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是一個還算及時的警示。燃煤元素碳造假有其不易監管和缺乏核查手段的特殊之處,但對于其他核算難度更大的行業,也有可能存在容易造假的漏洞。因此,當務之急是針對可能存在的漏洞認真推演,找到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及時從機制和體制層面杜絕造假的可能。
第二,完善全國碳市場頂層法律法規。全國碳市場運行中出現的數據造假、拒不履約等問題,與缺乏上位法直接相關。因此,國務院《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出臺已經成為我國碳市場進一步完善的重中之重。2021年3月30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修改稿)》(簡稱“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對于碳市場發揮作用是十分有效的支撐。在罰則方面,條例草案作為國務院政策,能夠突破生態環境部部門規章的限制,對碳市場違規行為制定嚴格處罰措施。但在未履約處罰上,只有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以及在下一年度扣除未足額清繳配額。相比部門規章2~3萬元的罰款,10~50萬元雖然提高了不少,但在部分控排企業動輒價值百萬到千萬元的配額缺口下,懲罰力度都顯不足。希望在條例正式出臺時,懲罰力度能夠有所加強。
第三,為全國碳市場設定長期、穩定的政策預期。第一個履約期內全國碳市場總體配額富余,卻有企業臨近履約還無法從市場上購得配額,需要當地主管部門從中協調。這恰恰反映了市場主體的“恐慌”心理,與當前全國碳市場缺乏較長時期的控排目標和配額分配方案有關。一方面,企業無法判斷未來配額分配方案的約束力度,造成當前不以履約為目的的交易非常之少,不利于碳市場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另一方面,長期定價機制的缺失難以引導企業進行低碳投資,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減排進程。因此,全國碳市場應從“自下而上”確定配額的方式,逐步與我國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相銜接,制定行業長遠減排目標和配額長期總量方案,指導行業進行長期減排,釋放
碳配額交易需求,促進企業將減排行動納入戰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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