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配額將有望被列為金融工具
“近期,監管機構明確表示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參與碳市場建設,但相關的配套政策還有待逐步完善與落實。” 徐雯超認為,銀行業等金融機構如何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有效積極地參與碳市場建設、碳金融體系的發展,有待逐步探索。
“目前,全國碳市場局限于現貨交易,但政策指明接下來會發展碳排放權期貨交易,探索建設期限聯動的國際化碳市場。隨著政策的驅動和碳市場價格機制日益完善,金融機構會在碳市場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惠譽評級可持續金融ESG研究組聯席董事賈菁薇說。
徐雯超指出,如今銀行業圍繞“雙碳”目標的綠色金融業務仍然以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為主,未來圍繞碳市場交易,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拓展多元化、深層次的綠色金融業務,例如開戶、交易結算等基礎金融服務,也包括碳資產管理等提升中間業務收入,與現有綠色信貸業務相結合為客戶提供融資、咨詢、交易等一系列的涉碳金融服務。”
賈菁薇展望道:“參考國際市場的經驗,在市場體制相對成熟后,銀行日后或直接參與二級市場交易,如進行碳配額交易,或推出更加多元的
碳期貨、碳遠期等衍生工具以增強市場交易量和交易流動性。另外,自愿減排市場,國家核證資源減排量(
CCER)或將重啟,屆時銀行在參與
CCER交易與活躍市場流動性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達到市場調節和穩定碳價的目的。”
“隨著市場化建設機制不斷完善,如果碳市場金融屬性得到進一步明確,未來碳配額將有望被列為金融工具;碳配額現貨、衍生品及其他碳金融產品可能被納入金融監管;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的渠道有望被打通,可以深度參與市場中介、碳期貨、碳遠期、氣候指數掛鉤理財產品、能源轉型基金、市場研究、配額交換和咨詢服務等相關業務。”汪惠青向記者分析道,與此同時,商業銀行還可未雨綢繆,利用金融科技等手段做提高碳金融風險的識別與防范能力,為碳市場的穩定發展保駕護航。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