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全國
碳排放權市場(以下簡稱全國
碳市場)第一個
履約周期順利收官。全國
碳市場整體運行平穩,
價格波動合理,高比例完成
履約,首批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共2162家,年覆蓋二氧化
碳排放量約45億噸,成為全球覆蓋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
建立完善全國碳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碳排放、推動經濟社會
綠色低碳發展的重大制度創新,全國碳市場為控排企業實現
碳減排提供了有效市場途徑,有利于強化激勵約束機制,為
碳減排釋放價格信號,推動能源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低碳化,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同時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資源要素流向
綠色低碳發展領域,是落實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
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交上“高分答卷”
2015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全國碳市場建設。黨和國家領導人在多個國際場合就全國碳市場建設作出重要宣示。2021年7月16日,韓正副總理出席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啟動儀式,并宣布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正式啟動。自上線交易始截至履約日,全國碳市場共運行114個交易日,超過半數重點排放單位積極參與了
碳交易,交易市場整體運行平穩,價格波動合理,成交量和成交額不斷增加;全國碳市場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79億噸,累計成交額達76.61億元,成交均價為42.8元/噸CO2e。截至履約日,重點排放單位一次履約率高達99.5%,第一個履約期順利收官。
全國碳市場首日交易后一周交易價格持續震蕩上揚,2021年8月初,單筆價格最高達61.07元/噸CO2e,此后小幅波動并有所回調,從8月中旬起震蕩下行,單筆價格最低至38.50元/噸CO2e。2021年10月底至12月上旬期間價格總體平穩,每日收盤價(掛牌協議交易加權均價)在41-43元/噸CO2e之間。就交易量而言,2021年7月份日均交易量約為54萬噸CO2e,8-10月日均成交量約為25萬噸CO2e,進入11月之后,日均交易量約為100萬噸CO2e。隨著履約日的臨近,全國碳市場交易活躍度快速提高,市場成交價格穩中有升,履約日收盤價為54.22元/噸CO2e,較首日開盤價上漲12.96%。
總體來看,全國碳市場在臨近履約期呈現活躍態勢,初步體現了其服務企業以市場化手段推進履約的基本功能,從運行特點來看,符合“啟動初期流動性有限,臨近履約期時交易活躍,市場交易情況隨履約周期影響呈現明顯波動”的一般規律。
制度保障為全國碳市場平穩運行保駕護航
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平穩運行,重點排放單位高履約率完成配額清繳,得益于不斷完善的全國碳市場法律法規體系、政策制度、技術規范、基礎設施支撐和綜合能力建設。
構建法律法規體系,有力支撐全國碳市場順利運行。自2019年以來,生態環境部配合司法部推動《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立法進程,出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第1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試行)》),作為現階段全國碳市場運行的法規基礎,規范了全國碳市場交易及相關活動,明確了監管主體及其權責和處罰規則。在《管理辦法(試行)》框架下,配套發布了《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以下簡稱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規則),進一步細化了全國碳市場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
開戶和賬戶管理、活動流程及監管、市場風險跟蹤、預警和應急處置以及監督管理職責和處罰等規定。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管理辦法(試行)》為基礎,以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規則為支撐的法規制度體系,為全國碳市場開展交易和運行監管提供依據。
穩妥制定配額分配方案,明確納入配額管理名單。2020年12月,生態環境部印發《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配額總量設定與分配實施方案(發電行業)》《納入2019-2020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實施全國碳市場統一的配額分配方案,開展配額免費分配,采取重點排放單位基準線配額分配方法,“自下而上”設定配額總量,與我國現行碳排放強度管理制度相銜接,基于重點排放單位實際產出量,并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為重點排放單位不同機組設定不同的碳排放基準線并分配配額,通過淘汰高碳排放產能而不是限制機組生產實現碳減排,全國碳市場配額分配較好地處理了碳排放控制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此外,對重點排放單位先預分配配額,然后根據核查結果核定并分配最終配額,配額分配“多退少補”;預分配配額有助于重點排放單位制定碳排放預算管理,促進重點排放單位盡早開展碳交易。
高度重視全國碳市場數據管理制度建設,不斷強化數據質量管理。一方面,結合全國碳市場數據管理和配額分配的要求,為制定積極穩妥的配額分配方案和實施有效的配額清繳履約管理提供有力支撐,生態環境部制定出臺了《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進一步規范碳排放數據核算、報送和核查管理。同時,在《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生態環境部有關規定,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工作。另一方面,大力開展數據質量管理監督幫扶工作。2021年5-6月,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了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核查工作調研和監督幫扶,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能力。2021年10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數據質量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組織地方開展數據質量自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專項監督執法工作,嚴管、嚴查、嚴辦碳排放數據管理違法違規現象,推動建立全國碳市場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
順利完成相關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全國碳市場上線運行。通過數據報送系統、注冊登記系統、
交易系統有力地保障了全國碳市場順利運行。生態環境部組織建設了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報送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國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造紙、民航行業共6700余家重點排放單位在線編制數據質量控制計劃、報送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和補充數據表等,支持地方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線組織完成碳排放數據核查與監管,支持生態環境部開展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2021年7月,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順利通過生態環境部組織的功能驗收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測評,順利上線。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上線以來,實現了安全、穩定、無中斷運行,未發生網絡安全事件,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重點排放單位提供專業、高效的登記、交易、結算服務。交易系統已實現交易開戶、交易委托、成交處理、
行情展示、風險控制、交易監控各類功能,支持掛牌協議交易、大宗協議交易和單向競價交易三種交易模式,實現與注冊登記系統、生態環境部環境綜合信息大屏等的有效數據交互,并提供專門的交易監控端和監管客戶端,實現各環節全方位監管。
有序組織開展履約活動,推動履約高效完成。2021年10月23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通過開展組織動員、積極協調、能力建設等提高重點排放單位配額管理和清繳能力,推進重點排放單位按時、足量完成配額清繳履約。另一方面,考慮到疫情的影響以及確保冬季供暖等民生需求,生態環境部還組織制定了“配額清繳履約20%上限”和“燃氣機組按配額分配量清繳履約”等政策,并允許國家核證減排量(
CCER)用于配額清繳抵消,為配額清繳負擔較重的重點排放單位減輕經濟壓力。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履約率為99.5%,全國碳市場第一履約期,重點排放單位累計使用3200余萬噸
CCER進行配額清繳抵銷,成交額超過9億元,不僅降低了重點排放單位履約成本、減輕了企業負擔,同時還有效發揮了推動能源結構調整、節能和提高能效、生態保護補償等的作用??傮w來看,全國碳市場促進企業溫室氣體減排和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的作用初步顯現。
推動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實現
全國碳市場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就,順利完成第一個履約周期,但同時又來到了新起點,面臨新挑戰,邁入新征程。應以建立完善制度體系為關鍵,以強化制度落實執行和監管為抓手,著力從頂層設計、市場體系、交易機制等方面深化推進各項工作,持續完善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加強數據質量管理,逐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依托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總量和分配制度,早日實現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有效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全國碳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轉型,助力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