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山東關于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下稱“全國
碳市場”)第一個
履約周期的
碳排放配額清繳工作完成情況。會上,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應對氣候變化處處長吳泓洋就
碳交易市場的
買賣方式與股票市場有何不同進行了詳細解讀。
吳泓洋表示,碳市場和股票市場有本質不同,總體而言碳市場是幫助國家實現
碳減排目標的一個政策性市場。碳交易現階段實際上是
碳配額的交易,而股票市場的交易則是一種企業所有權的交易,買了某只股票就會成為這個企業的股東。除此之外,碳交易市場與股票交易市場還涉及多個維度的不同。
一是交易標的不同。股票市場大家都相對熟悉,股票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在股票市場中,投資者可通過自身對企業、行業、發展前景、相關資訊的把握,選擇性購買看好的股票。不同的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和股票交易
價格各有不同。而在碳交易市場中,現階段所有交易雙方進行交易的對象是唯一的,即碳配額,并且從不同企業購買得到的碳配額可以進行合并。這種交易標的的同一性決定了在碳交易市場中某一時間只存在唯一的碳交易
價格。
二是買方報價不同。股票市場交易方式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而碳市場現階段有掛牌協議交易和大宗協議交易兩種方式。在股票市場中,投資者根據對企業價值的判斷來申報購買價格。而在碳交易市場掛牌協議交易中,控排企業可以不向
交易系統提交買入掛牌申報,而是根據
交易系統中所呈現的賣方價格,選取最低價直接摘牌完成交易。而對于大宗協議交易,單筆買賣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小于10萬噸,且有30%的漲跌幅限制。此外,控排企業申報碳配額交易時還需要參照自身的碳減排成本,一般選擇的賣方報價要低于自身的碳減排成本。
三是賣方報價不同。在股票市場中,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可以自主向系統申報賣出價格,并且申報價格可以低于股票成本,理論上甚至可以接近于0。尤其在股票
走勢不好或企業面臨破產時,投資者為了減少損失會選擇賠本賣出股票。而在碳交易市場中,碳配額賣出企業基本為配額盈余企業,沒有履約壓力,他們既可以選擇將盈余配額在市場上出售,也可以選擇結轉至下一年履約,通常會考慮企業自身的節能降碳成本以及當前自愿減排項目的成交價格。因此,碳配額賣出企業在制定賣方價格時,如果賣價低于這一水平,則會導致部分企業無法通過碳交易獲利從而降低企業
綠色低碳發展的積極性,而減排企業的生存空間也會受到擠壓甚至被市場淘汰。故而在碳交易市場中,賣方報價通常情況下會有最低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