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久竑在會上發表了以“
碳市場與
碳金融”為主題的主旨演講,他表示,目前我國
碳市場已經走過了三個里程碑,未來還有兩個關鍵的里程碑要走,一是
CCER市場的重啟,二是未來的
碳期貨市場逐步建立。
綦久竑表示,我國碳市場有兩種主要的交易品種,一是
碳配額,二是CCER等項目減排量。從2012年到今天,我國碳市場已經走過了接近十年的發展歷程,其中有三個關鍵的里程碑。他指出,第一個里程碑是2012年原國家發改委氣候司推出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由此建立起了中國的CCER交易體系。
第二個里程碑是從2013年開始,原國家發改委批準包括
北京在內的七個省市開展強制性的、地方碳配額交易
試點,后來加入福建省組成了八個
試點省市,到目前為止已經相繼完成了八個
履約年度的
履約,取得了比較明顯的進展。
第三個里程碑是今年7月16日正式啟動的全國碳配額交易,首先從發電行業起步,由此建立起了全國性的碳配額交易市場。全國碳配額交易市場首先覆蓋的是發電行業,納入的控排范圍達45億噸規模,一舉超過歐盟,成為全球控排規模最大的一個碳市場。
綦久竑進而提到,接下來,我國碳市場還有兩個關鍵的里程碑,一是CCER市場的重啟,二是未來的碳期貨市場逐步建立,彼時我國將建立起一個國家級、一體化和金融化碳市場,將為中國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提供強有力的市場機制保障。
碳市場跟其他市場相比,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的強制性,必須要有堅實的法律基礎。對此,綦久竑也在會上作了介紹,以北京
碳交易試點為例,2013年北京
碳交易試點啟動時,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一個決定,決定全文很短,但規定了五種關鍵性的制度,一是
碳排放總量管理制度,二是
碳排放配額管理制度,三是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四是碳排放報告制度,五是第三方核查制度。
綦久竑表示,除了北京碳交易試點之外,全國碳市場也建立起了相應的政策規制。2012年原國家發改委氣候司推出《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建立起了CCER市場體系;去年年底,生態環境部發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搭建起了全國碳配額市場體系,全國碳市場的兩種主要交易產品CCER和碳配額,就由這兩個法規來進行規范和完善。
而對于未來碳金融市場的發展,也是大家關切的一個焦點。綦久竑在會上提到,目前碳金融產品主要分為三類,一是交易工具,包括碳期貨、碳期權、場外衍生品等;二是融資工具,包括基于配額和CCER的抵質押融資;三是碳金融支持工具,包括碳指數和碳保險等。未來隨著整個碳市場的金融化程度不斷提高,各種碳金融工具也會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