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 李高:我們國家的
碳市場建設從地方
試點起步,從2011年10月以來,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兩省五市開展了
碳排放權交易地方
試點工作,地方試點從2013年6月先后啟動了交易。經過多年發展取得了積極進展,為全國
碳市場建設積累了經驗。幾個試點市場覆蓋了電力、鋼鐵、水泥20多個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到2021年6月,試點省市碳市場累計配額成交量4.8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約114億元。成果也體現在兩個方面,重點排放單位
履約率保持很高水平,市場覆蓋范圍內
碳排放總量和強度保持雙降,對于促進企業溫室氣體減排,強化社會各界低碳發展的意識,為全國碳市場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我想,這些寶貴經驗體現在一些制度設計上,包括地方法律法規的建設、配額分配方式、交易方式等方面,在人才隊伍方面為全國碳市場建設積累了人才隊伍。
全國碳市場和地方試點市場的設計原理是一樣的。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們在充分借鑒試點碳市場經驗基礎上,明確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分階段、有步驟地推動全國碳市場建設。在覆蓋范圍、準入門檻、配額分配方面的制度設計和試點市場有一定的差異。7個試點碳市場在納入的行業范圍、門檻也是根據各地的產業發展實際情況和各地溫室氣體控制目標、管理要求來定的。全國碳市場從發電行業起步,全國碳市場建設以后,我們工作重點轉向確保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平穩、有效運行。地方的碳市場要逐步地向全國碳市場過渡。目前,全國碳市場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不再參加地方碳市場的交易。避免一個企業既參加地方碳市場又參加全國碳市場的情況。
在具體過渡的時間表、路線圖方面,還要根據全國碳市場發展、根據地方試點實際情況進一步研究。在全國碳市場建立的情況下,我們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試點,現有試點可以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同時做好向全國碳市場過渡的相關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