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區域
試點,四年多全國市場籌備,一直錦衣夜行的中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一下子被推到臺前。
3月18日,一條推動全國
碳市場有關立法的消息——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陸新明透露,將加快全國
碳市場建設,爭取今年出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引發熱議,A股市場電力股大漲。
當日,華通熱力(002893.SZ)、南網能源(003035.SZ)、西昌電力(600505.SH)、湖北能源(000883.SZ)和長源電力 (000966.SZ)等相繼漲停。
在市場的矚目下,資本的狂歡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做最后一公里的沖刺。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全國市場將交易中心和登記結算中心分設上海、湖北武漢兩地。這兩地作為試點均有著較好的市場表現和經驗。
“目前正在按照要求準備,還在做一些系統對接和測試,準備6月份的啟動。”接近上海能源
環境交易所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開市在即
去年9月,中國最高層向國際社會承諾,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今年兩會,碳達峰、
碳中和被第一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再次提出,加快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這意味著,到2030年前,我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不再增長,達到峰值后,再慢慢減下去;到2060年前,針對排放的二氧化碳,要通過植樹、
節能減排等各種方式全部抵消。而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抓手就是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這是《京都議定書》提出的實現減緩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重要機制。
“這些年我們一直都在優化碳市場的機制。”一位地方碳交易所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2011年,國家發改委選擇
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七省市開展試點碳排放權交易市場,2016年又啟動了福建試點。2017年前后,推動全國統一的碳市場建設被提上議事日程,目前來看,預計將在今年6月底上線。
全國碳交易體系基本框架
“賣二氧化碳能賺錢?”這是企業對碳市場最開始的認知。所謂碳市場,主要是以碳排放配額作為基礎商品,實現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
簡言之,就是將碳排放權當作商品進行市場
買賣。政府將碳排放量達到一定規模的行業企業納入碳排放配置管理,在一定規則下,向其分配年度碳排放配額。如果企業的配額不夠用,就需要自掏腰包,去市場買;如果企業節能減排做得好,配額用不了,就可以去市場賣。
根據美國、歐盟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碳排放交易體系是以低成本減排的最有效的工具之一。
全國碳交易市場的交易
平臺落在上海。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在綜合了全國各個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國碳交易體系搭建了統一的基本框架,包括覆蓋范圍、配額管理、交易管理、MRV(碳排放監測核算體系)和監管機制等方面。
此外,全國碳市場的支撐系統——全國注冊登記系統、全國
交易系統,以及數據報送系統等也在緊鑼密鼓的籌備建設中。目前,位于湖北武漢的全國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已經開始為首批2225家
履約企業辦理
開戶手續。
“交易中心和注冊登記系統分設兩地,國際上也有先例,并非中國首創。全國有8個試點,這些地方都積累了一些經驗,全國碳市場統一還是希望各個地方都深度參與,這是一個通盤的考慮。”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遙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長賴曉明此前表示,“未來全國碳市場的交易平臺將由獨立的交易機構來運營。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這一機構將由7個試點省市與江蘇、福建省共同聯建。”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未來全國碳市場的交易平臺采取“九省共建”的模式,上海占24%的股權,其他八省各占9.5%。
試點十年
時間倒轉至10年前。
2011年,發改委選定7個省市做碳交易試點,直到2014年全部啟動。這期間,恰逢國際碳市場的低迷期,國內企業搞不懂,對于碳交易試點,“政府到底是做做樣子,還是來真的”,大多選擇觀望。2014年第一個履約期到了,只有上海和深圳試點按期履約,其他三地全部延期(北京、廣州、天津),說明企業積極性不足。
“2015年前后,(碳市場)比較淡,碳交易這一塊業務太單一,公司不得不開拓其他相關領域的業務。”一位碳市場第三方咨詢公司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國泰君安證券
碳金融業務投資經理仝巖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碳市場是一個相對較小的圈子,經過6、7年的發展,市場的成熟度有所提高,但受制于試點規模不大,交易量始終上不去。
央行上海總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長金鵬輝近期在接受第一財經專訪時表示,碳市場發展面臨的兩大問題,一是碳市場交易不活躍、
碳價低迷;二是碳市場以現貨交易為主,金融化程度不高。
在各個試點,針對以上共性的問題,有一些創新的嘗試。以上海試點為例,在交易模式上采取公開競價或協議轉讓的方式開展,且所有交易必須入場交易,不設場外交易。
價格形成上,不設固定價,嚴格遵循“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由系統匹配成交,形成公開的市場價格。
在現貨市場,上海的二級市場總成交量在全國排名前列,
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成交量穩居全國第一。在遠期市場,2017年1月上線了
碳配額遠期產品。2014年以來,相繼推出了
碳配額及
CCER的借碳、回購、質押、信托等業務的金融創新,協助企業運用市場工具盤活碳資產。目前,上海已成為全國規模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之一。
深圳試點則強化市場的金融屬性,交易活躍度最高,最早引入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并且是唯一引入境外投資者的市場。在碳金融方面,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創新了一系列工具,比如,碳資產質押融資、境內外碳資產回購式融資、
碳債券、碳配額
托管、
綠色結構性存款、
碳基金等。
北京試點因其地理優勢,金融機構、
碳資產管理公司、大型央企總部都聚集在北京,碳交易產業鏈最為完整,一直以來交易規模可觀。
“每個市場都有經驗給全國碳市場提供借鑒,哪怕是失敗的經驗。”王遙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上述碳市場第三方咨詢公司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試點的意義在于找到更合理的機制和措施,為全國性碳交易市場的開展找到經驗。經過十余年時間,企業對國內自愿減排交易、碳市場的建立,以及大力推動節能環保產業的關注度明顯提高。國家各級政府層面掌握的排放數據,覆蓋面、完整性、真實性都已經大大提高。
“總而言之,從理論上、游戲規則上、數據儲備上各方面來說,此時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水到渠成。”他說。
分階段開放
如今,全國碳市場真的來了。誰來交易,怎么交易?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總體而言,從試點轉向全國市場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分階段進行。第一履約期進入全國市場的是電力行業企業,隨后再納入其他行業的重點排放單位。
“進入全國市場的企業按照全國統一的制度和規則,其他的行業還是繼續留在試點。地區和全國交易市場是并存的,未來會慢慢轉向全國市場。”上述地方碳交易平臺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2021年1月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這一全國碳市場綱領性的文件,規定了交易主體、交易方式等細節。
《辦法》規定,屬于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覆蓋行業、年度溫室企業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企業將列入溫室企業重點排放單位,這是全國碳市場交易的最主要的交易主體。此外,符合國家有關交易規則的機構和個人也可參與交易。
不過,據記者了解,第一階段進入市場的主要是控排企業,機構和個人還不能入場。第一財經記者采訪交易所人士以及市場人士均認為,這樣情況下,二級市場不會特別活躍。
“這確實是一個問題。”王遙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流動性不足的問題一直以來存在于各區域碳交易試點。原因有很多,一個是區域市場體量小,參與主體不是特別多。另一個就是,對于控排企業來說,更多的還是以履約為目的,所以可以看到的是交易基本集中在履約的時候。全國碳市場首批有2000多家電力行業企業,長期來看,如果只讓履約主體進行交易,不能有更多參與者進來,這個市場確實有問題。
仝巖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發電行業本身活躍度不是太高,是比較保守的,拿到配額后,因為擔心長期減排壓力大,可能會是風險厭惡型,即使初期有盈余也不愿意出售,而是儲備下來供將來履約用。此外,看到一些大型電力集團,他們會內部統籌,比如將下屬的電廠的碳資產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和交易,在進入市場之前已經進行集團內的調劑,這些需求在集團內部已經得到滿足了。
他認為,未來可以制定一個適當的合格投資者的準入門檻,允許有經驗和專業能力的機構投資者在全國碳市場啟動交易時先進入市場,這樣既能帶動市場的流動性,又不會帶來市場的過度炒作。
另一方面,《辦法》規定,交易可采取協議轉讓、單向競價或者其他符合規定的方式,并未再提征求意見稿中的“公開競價”。在這方面目前存在市場爭議。
一位市場參與者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交易所引入什么交易模式還有待觀察,但我們在部分試點可以看到,有些定價轉讓機制存在缺陷,在流動性差的時候可以通過場外協商的方式完成定價轉讓,容易出現短期的價格操縱,影響定價的合理性,另外整體交易的活躍度也不會很好。”
目前,很多試點采取公開競價和協議轉讓并行的方式。
有業內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之所以沒有明確提到“公開競價”或許是為了符合有關監管的規定。按照證監會現有要求,地方交易場所不能進行連續、競價交易,只能是一對一的場外交易。這些細節問題未來各部門之間可能會進一步協調解決。
“從整體的碳市場布局來講,還是一個比較審慎的、分階段開放的過程,先是市場開,然后去交易,隨著越來越多的部門納入,機制也會得到改善。”王遙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不管怎樣,眼下,全國碳交易開市已箭在弦上。仝巖預計,全國統一市場后,哪怕是初期,盤子也有區域市場的三倍,未來八大行業都納入估計有六、七倍左右。
“第一步,先啟動。”上述接近上海能源環境交易所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