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在定于周三提交的《歐盟委員會氣候計劃》草案中表示,船舶將被納入歐盟
碳排放交易體系(ETS)。
幾個行業消息人士認為,ETS將如何影響航運業,這仍是一個有待探討的問題。
Bimco副秘書長拉斯·羅伯特·佩德森(Lars Robert Pedersen)說:“這非常令人擔憂。影響的范圍或許遠遠超過歐盟地區。”
但是,歐盟委員會還在草案中添加了“at least”字樣,這說明歐盟委員會意在擴大ETS的影響范圍。
一位希望保持匿名的消息人士表示:“歐盟委員會向來都有實現其計劃的能力。”
由于航運業向來重視有嚴格領土邊界的區域法規,因此未來ETS的覆蓋范圍對于航運業至關重要。就目前來看,草案相關內容很可能是歐盟做出的最終決定,因此,航運業應趁早做出準備。
歐洲議會公開呼吁建立一個更全面的碳排放
交易系統,該系統可以參考EU MRV法規的模式,強制使從上海直接航行到歐盟港口的船舶為整個航程的碳排放支付費用。
如果未來果真如此,那么利益相關各方的成本可能會大幅增加。因此,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正在等待歐盟委員會的結果分析。他們期望草案可以分為兩到三個內容。首先,針對在歐盟邊界內航行的船舶。其次,著眼于MRV立法的范圍。最后,綜合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三方的意見。
Danish Shipping的安全、環境和海事研究總監Maria Skipper Schwenn說:“就MRV的適用范圍而言,它涵蓋了全球水運的五分之一。我認為這是一個‘盡可能多地花錢’的問題。歐盟必須明智地運用其政治能力,并以開發和支持使用替代燃料及其基礎設施的形式促進航運業根本性
節能減排,這更有利于加速IMO計劃的脫碳進程。”
歐盟此舉與IMO正在進行的全球溫室氣體(GHG)排放協議是否沖突?
歐洲共同體船東協會(ECSA)和Bimco警告說,歐盟的區域立法將“模糊” IMO正在進行的全球溫室氣體(GHG)排放協議。
“他們忘記了這將如何影響IMO的全球溫室氣體(GHG)排放協議。與IMO以后可以做的事情相比,他們正在為區域排放定價?這根本沒有解決脫碳問題,這是一個錯誤,區域碳排放定價應該是一個應該仔細考慮的問題!” Bimco的Pedersen說道。
布魯塞爾的NGO運輸與環境組織認為“at least”的措辭具有積極意義。NGO的運輸計劃經理Faig Abbasov寫道:“那表示至少,而不是最多。換句話說,其他國家可以通過類似的地區或國家法規來覆蓋其余的排放量。中國已經建立了MRV系統。如果美國加入這一浪潮,則將覆蓋全球航運業的大部分排放量。折中方案可能是,ETS將對歐盟范圍內的船舶適用100%的關稅,對進出歐洲的船舶適用50%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