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 配合平穩銜接全國碳市場
據了解,省生態環境廳應對氣候變化和交流合作處是省應對氣候變化的職能從省發展改革委劃轉到省生態環境廳后,新成立的業務處室,負責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編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對外合作和能力建設,承擔碳排放交易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交流合作,組織協調本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等。
記者了解到,雖然全省21個地市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已歸口至生態環境部門,但絕大部分原來在發改系統從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同志沒有轉隸到生態環境系統,目前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同志對相關工作還處在初步認知階段,這對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及碳市場的管理帶來了不小的挑戰。
針對上述情況,省生態環境廳開始著手進行培訓和能力建設,并在今年3月、5月、8月對地市和縣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工作,大力推進對市、縣級以及省廳自身的能力建設。
未來,省生態環境廳將繼續貢獻試點的經驗,積極支撐全國碳市場機制設計,并就廣東碳市場與全國碳市場銜接,積極與國家溝通對接,促進試點向全國碳市場平穩過渡。
同時,將繼續收緊配額分配,進一步完善碳排放交易體系,深化與歐洲能源交易所的合作,積極開展碳金融的創新。立足廣東特色,結合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探索創新,加強與港澳地區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碳市場機制領域的交流研討,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可行性,在碳金融、碳普惠制等方面加強與港澳地區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