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碳排放交易進入第七個履 約期 總體規模全國第一、全球第三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到2020年,全國實現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計降低18%。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每生產單位GDP所排放二氧化碳量與基期相比的降低比例,反映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效。而國家給廣東的約束性目標則高于全國水平,要求“十三五”期間下降20.5%的碳強度,目前我省已順利達到國家規定的十三五前三年的累計進度目標。
取得如此成績,與廣東的在碳排放權交易方面的探索和嘗試分不開。探索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是國家賦予廣東的重大改革事項,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自2013年12月啟動,至今已進入第七個
履約期。經過不斷的建設和完善,目前法規體系已基本健全、市場主體參與度活躍,市場排放配額總量超4億噸,是總體規模排名全國第一的區域性
碳市場,全球排名第三,僅次于歐盟和韓國
碳市場。
值得一提的事,在踏實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過程中,廣東還著力推進國家低碳
試點省市工作,廣東和廣州市、深圳市、中山市分別是國家第一、第二、第三批的低碳
試點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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