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匡柏學、汪訓前、通訊員江來、覃丹)6月28日,長陽土家族自治縣舉行“林業
碳匯+生態司法”
試點及首張林業碳票開發工作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林業碳票,經省林業部門確認,這是湖北省首張林業碳票。
林業碳票是權屬清晰的林地林木
碳減排量收益權憑證,將林木中的
碳減排量轉化為一種具有交易、質押、兌現、抵消等權能的有價證券,開發周期短、成本低,一“票”架通“綠水青山”通往“金山銀山”的橋梁。
森林是集水庫、糧庫、錢庫、碳庫于一身的寶庫。長陽森林覆蓋率73.60%,森林蓄積量達到1801.69萬立方米,是第三批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地區。
今年4月,宜昌市林業和園林局聯合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宜昌市人民檢察院、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宜昌市在破壞森林資源案件中開展生態環境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適用林業碳匯試點工作方案》,選定長陽、秭歸兩縣作為試點縣,探索開發縣級林業碳票,引導涉林案件違法行為人通過自愿認購林業碳票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態環境修復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此次簽發的林業碳票由長陽國營土地嶺林場申請,經第三方機構監測核算、
專家審查、林業主管部門審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由林業部門制發。該項目開發面積371.52公頃,監測期為2019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簽發碳減排量為29953.38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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