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碳交易 一片有待開發的藍海
2021年6月,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和
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簽署“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首筆5880噸的
碳減排量轉讓協議。這是我國首個藍碳交易項目,也是首個符合核證碳標準(VCS)和氣候社區生物多樣性標準(CCB)的紅樹林碳匯項目。
今年以來,多個沿海省份出現了海洋漁業碳匯交易“零的突破”。福建福州連江縣完成了全國首宗海洋漁業碳匯交易,經濟收入目前已累計超過40萬元。海南首個藍碳生態產品交易項目“海口市三江農場紅樹林修復項目”完成簽約,預計可在未來40年產生9萬余噸碳匯。
不過,藍碳交易在我國還屬于起步階段。相關從業人員表示,雖然可以按照國際標準開發國際核證碳減排項目,但目前國內還沒有開發紅樹林的
方法學,藍碳項目市場存量也較少,國際上現有的紅樹林VCS項目僅有9個。
藍碳核算及監測仍較為困難。業內專家介紹,當前,各類海洋碳匯價值常用的測算方法包括市場價值法、替代成本法、直接成本法等。在核算的具體思路方面,采用總經濟價值法。
業內專家表示,海洋碳匯生物具有一定的多樣性,不同海洋生物碳匯機理不同,碳匯量核算機制也不相同,要將如此多生物碳匯的核算在一個標準里去實現,難度非常大。《方法》能否滿足海洋碳匯交易的實際需求,還有待市場實踐的檢驗。
中國海洋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海洋
碳中和中心主任委員會委員徐勝表示,我國的藍
碳市場還處于嘗試性的初步發展階段,面臨和綠
碳市場不一樣的問題。例如,碳資產具有季節性變化的特征、規模不確定,碳交易的法律屬性不明確,藍碳市場供給太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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