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適應性評估:建議企業從定性披露開始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7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起草說明》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披露還進一步補充強調,上市公司應當進一步披露氣候適應性、轉型計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排措施、
碳排放相關機遇等事項。
同時,深交所還鼓勵有條件的公司披露溫室氣體范圍3排放量、采用情景分析等方式進行氣候適應性評估、聘請第三方機構對溫室氣體排放等數據進行核查或鑒證等。
此外,《指引》對情景分析作了詳細解釋:“情景分析是指在不確定的條件下,確定和評估未來事件的潛在結果范圍的過程和方法。就氣候變化而言,公司可以使用氣候相關情景分析,評估氣候變化的物理風險和轉型風險可能如何影響其未來的業務、戰略和財務狀況。”
盡管《指引》給出了相關的披露方向,但對于此前未開展過相關工作,或者公司業務與氣候關聯度較低的企業而言,如何進行評估、測算、核查,這些都是實際的挑戰。
對此,騫軍法表達了相似的觀點。他認為,國內企業在披露氣候相關信息時,面臨標準選擇的問題,而當下,只能依據國際標準。因此,他“希望國家層面能盡快下發中國特色ESG指標體系,(這)將有助于企業落地相關計劃”。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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