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實施《
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為今后開展
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辦法》將進一步引領綠色制造標桿,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加快形成綠色工廠規范化、長效化培育機制,推動行業、區域綠色低碳轉型升級。
整體來看,《辦法》突出構建國家、省、市三級“縱向聯動”,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橫向帶動”的綠色制造標桿培育新機制。
具體來看,《辦法》所稱綠色工廠是指實現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業,是綠色制造核心實施單元。綠色工業園區是指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貫穿于園區規劃、空間布局、產業鏈設計、能源利用等過程,全方位實現綠色低碳和循環可持續發展的工業園區,是綠色工廠和綠色基礎設施集聚的
平臺。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是指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貫穿于企業產品設計、原材料采購、生產、銷售、使用和報廢處理等全過程,實現供應鏈全鏈條綠色化水平協同提升的主導企業,是帶動供應鏈上下游工廠實施綠色制造的關鍵。
根據《辦法》要求,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企業主體、政府引導、標準引領和全面覆蓋的原則,以綠色工廠培育為基礎,以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培育為支撐,優化政策環境,引導第三方機構提供專業化服務,激發企業綠色制造的內生動力,發揮綠色制造標桿示范帶動作用,推動行業、區域綠色低碳轉型升級。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制定評價標準,遴選發布國家層面的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名單,推動出臺相關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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