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共有六大部分,包括總體要求、搭建林草碳普惠管理體系、建立林草碳普惠技術支撐體系、推進林草碳普惠項目開發和減排量消納、提升林草碳普惠協同效益、保障措施等主要內容。《指導意見》提出的總體目標是,構建林草碳普惠相關制度和
方法學體系,科學有序開展林草碳普惠項目開發,培育四川林草碳普惠項目品牌,構建我省較為完善的林草碳普惠產品服務
平臺和消納機制,促進林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形成規則清晰、類型豐富、形式多樣、發展可持續的林草碳普惠體系。一是填補了我省省級碳普惠機制的空白。在此之前,有諸多省市開展了區域碳普惠機制建設,如廣東省碳普惠(PHCER)、福建省林業碳匯(FFCER)、重慶市碳惠通(CQCER)等碳普惠,省內也有成都市實施了“碳惠天府”機制(CDCER)。《指導意見》的出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開啟了我省省級碳普惠機制的建設。二是構建了單一對象的機制。不同于一些省份構建的綜合性省級碳普惠機制,《指導意見》聚焦林草領域,充分考慮四川省林草資源本底和潛力,從技術支撐體系、項目開發審核、運營管理機制、碳中和消納等維度構建完善的林草碳普惠體系,對激活林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具有重要意義。三是建立了多部門協同推進機制。林草碳普惠機制建設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既涉及林草碳匯生態產品供給側規范管理,也涉及需求側市場建設。《指導辦法》強調“協同聯動”原則,省林業和草原局、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建立和完善林草碳普惠
平臺運營、
方法學開發、項目開發等基礎制度,同時還要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業務協同,完善林草碳普惠機制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領域、新興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還要加強各部門政策銜接協同,學習對標其他省市碳普惠建設成熟經驗做法,推動我省碳普惠機制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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