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二、目標任務
《管理辦法》作為區綠色低碳產業專項資金的綱領性文件,依據國家、省、市、區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而起草,制定了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的監管流程和制度體系,保障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等專項政策在實施過程更加安全可控。目標任務如下:
一是明確資金主管部門及各相關部門職責,增強部門間的工作配合,規范相關管理工作。
二是加強對資助對象、專業機構、政府部門等所有涉及單位的管理與規范,建立完善全流程管理,進一步強化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七章、二十六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包括目的與依據、專項資金類別、使用原則、審核與資助方式、預算管理。
第二章“管理職責和分工”,包括主管部門職責、財政部門職責、審計部門職責、其他部門職責。
第三章“資助對象和范圍”,包括資助對象、資助條件、不予資助情形。
第四章“受理與審核”,包括項目受理、審核方式、審核流程。
第五章“
專家評審”,包括評審小組職責、
專家評審程序、評審內容。
第六章“管理與監督”,包括資金追回、獲資助單位職責、違規違紀違法處理、社會監督、績效管理。
第七章“附則”,包括資金控制、解釋部門、政策時效。
四、涉及范圍
綠色低碳產業專項資金的主管部門是區發展和改革局,各部門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相應職能。
五、惠企利民舉措
《管理辦法》明確了管理職責和分工、資助對象和范圍、受理與審核、專家評審、管理與監督等條款,將推動坪山區綠色低碳產業實現新一輪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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