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港口、航運業持續開展能源轉型和污染防治,收效明顯,但同時也面臨著標準偏松、替代燃料選擇難等諸多挑戰。
在亞洲清潔空氣中心等今天(7日)舉辦的“2023港航先鋒
論壇”上,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環境資源所有關
專家表示,水路運輸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卻也是空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來源之一。其能源轉型進程,不僅事關周邊城市空氣質量提升、公眾健康改善,更將影響港口和航運、乃至整個交通運輸業的
綠色發展和零碳未來。
中國船級社有關專家也表示,在“雙碳”目標和國際海事組織更加嚴格的船舶溫室氣體減排戰略背景下,港口和航運業面臨著減污降碳新挑戰和綠色發展新機遇。
在全球港口貨物吞吐量和集裝箱吞吐量前十的港口中,中國分別占據八席和七席。
亞洲清潔空氣中心今天發布的《藍港先鋒2023》顯示,港航業在承載貨物裝卸、集疏港運輸及物流服務等活動的同時,港口裝卸機械、港內運輸車輛、集疏運卡車、靠港船舶的運輸活動,也帶來了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此外,貨物本身在裝卸、存儲、運輸等環節,同樣會產生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
《藍港先鋒2023》稱,2022年,中國21個沿海港口專業化泊位岸電覆蓋率達到84%,其中7個港口達到100%;21個內河港口專業化泊位岸電實現全覆蓋。25個沿海及內河港的鐵路、水路及管道等清潔集疏運比例平均達到75%,2022年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同比增長16%。
以廣州、岳陽和武漢為例,上述三地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顯示,港口船舶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占城市NOx總排放量的比例超過兩成。另據2022年全國53個主要港口所在城市的空氣質量數據,近四成港口城市的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和臭氧(O3)年評價濃度超標。
研究還發現,作為實現減污降碳的關鍵路徑,港作船舶、港口移動機械、港內運輸車輛和港口集疏運卡車的能源替代快速起步并取得突破。
截至2022年,中國港口已交付和在建的LNG雙燃料動力、油電混合動力、純電動拖輪達到11艘,其中有2艘為純電動拖輪;大功率電動移動機械已在多個主要港口開展應用,杭州港移動機械的電動化比例達到14%;16家港口的港內運輸車輛
新能源占比平均達到16%;部分港口開始推動集疏運卡車和內河船舶的充換電站設施建設,并布局船舶零碳燃料加注業務。
據2023年7月國際海事組織(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80屆
會議通過的“2023年IMO船舶溫室氣體減排戰略”,國際海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排目標從“2050年較2008年減少一半”加嚴為“2050年前后實現凈零排放”。自2024年1月起,航運將被納入歐盟
碳排放交易體系,所有進入歐盟港口的5000總噸及以上客運和貨運船舶需監測和匯報排放量,并為其排放的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繳納一定
碳配額。
同期發布的《航運先鋒2023》也稱,中國國際海運貿易量已占到全球海運量的1/3。推動國際航行船舶在中國海域航行及停靠期間的減排,不僅事關中國沿海城市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有助于提升中國航運業在全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
《航運先鋒2023》顯示,受航運市場特征和航線特征的影響,集裝箱船、散貨船和油輪的脫碳進程呈現出差異明顯的特征。調查發現,在岸電受電設施方面,集裝箱船的配備率已達到15.5%(以運力計,下同),散貨船僅為3.5%。散貨航線相對不太固定,全球范圍內可提供岸電供電設施的港口仍相對較少,成為制約散貨船配備岸電受電設施的原因之一。
IMO溫室氣體減排初步戰略(2018年)和修訂戰略(2023年)內容。資料來源:2023航運先鋒
“我們已連續4年追蹤中國主要港口減污降碳進程,致力于推動中國港口及物流體系邁向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亞洲清潔空氣中心交通項目主任成慧慧介紹,系列報告以公開來源的數據為依據,對中國典型港口(包括沿海和內河)在大氣污染治理和溫室氣體減排上的行動進行年度評價。
亞洲清潔空氣中心
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付璐表示,“十四五”時期,中國港口減污降碳政策更為系統,措施持續深入,行動更為有力,進展成效顯著,但仍需加強以零排放為長期目標的規劃與設計,進一步推動各項減排措施的實施。
調查發現,一些港口的綠色發展戰略僅限于“十四五”規劃或者碳達峰目標,缺乏以實現
碳中和或近零、零排放為目標的長期規劃;第三方車隊及租賃機械的減排往往被忽視。
《航運先鋒2023》反映,現階段,何種替代燃料能成為航運零碳排放的最佳選擇尚不明確,替代燃料的應用仍面臨技術可行性、整體擁有成本、綠色低碳燃料可得性、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挑戰。
論壇上,多位專家建議,持續發揮政策引領作用,形成行業多方合力,加速替代能源的規模化應用,推進替代能源全生命周期零排放。持續加嚴國內航行船舶、非道路移動機械、貨車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納入溫室氣體排放限值。推動甲醇、氨、氫等燃料加注設施以及充換電站等低碳能源供應設施建設。航運企業、貨主企業、道路運輸企業等建立“綠色航運走廊”及“綠色貨運廊道”。
對于業界關注的替代燃料選擇問題,多位專家建議加快構建明確的國際海運脫碳監管框架和中長期措施要求,持續完善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各替代燃料路徑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指南和認證,推動零排放燃料規模應用。同時,港口國家可通過有效的經濟、政策等激勵手段等,推動本國綠色低碳燃料的生產和供應,這不僅有助于帶動本國綠色能源產業鏈的發展,也將加速零排放船舶的應用,并吸引更多零排放船舶投入本國海運貿易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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