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聞聯播長時間播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文員會通過的各項內容。據說長達8分鐘,光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這個
會議的份量不一般。而
會議中通過的一項文件與我們雙碳行業息息相關,那就是:
能耗雙控和碳排放雙控是什么?為什么要轉變?且聽我細細道來。
早期我國發展的時候是粗放式發展,所以能耗非常大,能源效率不高。后來從“十一五”開始,我們認為我國的發展要從粗放式轉變為精細化發展了,所以要開始搞節能。
既然要搞節能,那考核是少不了的,于是搞了了萬家節能等企業端的節能目標與考核制度,而政府側考核也相應增加了關于節能方面的考核。這個考核就是對于地方政府能耗總量及能耗強度(單位GDP能耗)的考核,這就是能耗雙控。
當然那時候還沒考慮到
新能源和碳排放的問題,所以很多核算和考核規則并沒有考慮到。比如說能耗的相關統計計算規則就不能區分
新能源和化石能源。
也就是說甭管你用的能源是化石能源還是新能源,只要是能源超了,那都是不達標。
那時候風電光伏這種新能源小(水電不算新能源,但算可再生能源),所以矛盾不突出,但是現在新能源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這個問題越來越突出。
可能你以為這個隨便發個文件改一下算法就行了?
不好意思,不行。
能耗統計是納入統計法的,要改這個得改法律,很麻煩,所以到現在都沒改。
另外原有的能耗計算方法只算你用了多少化石能源,不考慮這個化石能源是用于能源還是用于原料了。因為煤炭石油天然氣它不但是能源,還是化工原料。這樣的計算明顯不夠科學,所以需要改變。
關于能耗雙控轉為碳排放雙控的意義,我在之前寫了兩篇文章進行了詳細介紹,感興趣的可以翻來看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解綁能耗雙控,將加速能耗與碳排放脫鉤”,
“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等于“可再生能源原料用能”,請注意斷句!
后來我國提出了減排目標后,從“十二五”開始,又增加了碳排放強度的考核目標(沒有總量),那時是能耗雙控和碳排放強度一起考核。所以說碳排放強度實際上我國已經考核了很多年了。
有人會想,那要轉還不簡單,把能耗取消,然后再加一個碳排放總量控制不就完了。
不好意思,還是不行。
因為當時的碳排放強度考核方式是完全基于能耗統計制度上建立的。也就是粗暴地將煤炭、石油、天然氣賦予一個碳排放的轉化系數就得到了碳排放量了。
所以如果還是沿用以前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那其實沒能耗雙控沒啥區別。
那未來會怎么考核呢?雖然《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具體內容還沒發布。但我推測至少在政府側碳排放核算方面會有很大改動。
如果在原有基礎上改,我覺得怎么改都無法達到真正控制地方碳排放的目的。因為煤炭石油天然氣完全不能代表一個地區的碳排放,還有工業過程排放、農業排放、其它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等。
而如果采用區域溫室氣體清單的方式來核算碳排放,這個又太重了,一個地級市算個清單幾個月就過去了,而且數據可能不是這里缺就是哪里缺。很難進行橫向比較。
所以,我覺得未來會不會出現一個類溫室氣體清單的簡化版的區域碳排放算法用于碳排放總量和強度考核。最好再做一個系統,統一在系統上填。
那樣的話,現在長期開展了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的地方政府就輕車熟路,而沒有開展相關工作的地方可能就會手忙腳亂了。
所以無論是采用簡化版的溫室氣體清單核算辦法,還是完整采用溫室氣體清單核算辦法,都不能像以前的標煤耗乘以一個系數算得出來的,所以未來地方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的業務可能會因為這份文件擴大幾倍。
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個推測,具體如何改變,這個文件落地時我們便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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