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雙控”制度建設還需要如何推進完善?
魯剛:“雙控”制度變遷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但不合適的設計將帶來新問題和新矛盾,需要科學嚴謹、逐步實施。個人認為,要以系統觀,立足“經濟—能源—環境”關系向“新發展格局—新型電力系統—碳達峰碳中和”同步重構進程,圍繞“碳”這個抓手,統籌把握“一致性、連續性、轉折性”,以頂層設計為基礎,以良好的治理體系,充分發揮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依據歷史、現實與戰略目標,做好“三個關系平衡”,建立完善“雙控”制度。
第一,重點解決頂層設計基本制度框架問題。建立有效制度,科學規劃國家“雙碳”路徑(分地區、分行業)。這是第一步,也是最關鍵一步,將基本框定碳排放“雙控”指標設計。
第二,重點解決“雙控”制度變遷過渡銜接問題。統籌把握“雙控”制度調整的“一致性、連續性、轉折性”,逐步由能耗“雙控”,向能源消費總量、能耗強度、碳排放總量、碳排放強度“多控”,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能耗強度控制依次退出,進而實現碳排放“雙控”。
第三,重點解決年度碳排放指標供需匹配與價值發現問題。探索利用市場配置方式實現碳排放“雙控”宏觀調控與地方需求的精準動態對接(年度)。市場配置過程就是推動不同地區間、市場主體間對指標進行交易,也就是用腳投票的指標價值發現過程。
第四,重點解決適應中長期碳排放需求結構性突變的制度性保障問題。基于中長期各省經濟發展情況及省際綠電交易、碳指標交易等數據,建立碳排放“雙控”指標地區間布局結構性大幅調整啟動機制,以適應國家經濟結構布局重大調整、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新變化、區域協同發展戰略新需求等大局要求。考慮產業轉移與升級需要較長時期和穩定信號預期,動態調整需要間隔一定周期。
第五,重點解決促進地方主動統籌長遠與短期的激勵制度設計問題。理論上,短期最佳方案是將碳排放配置給生產力水平最高的地區。顯然,不能如此簡單,還需要發揮“雙控”的擠出效應和轉型升級推力作用,以促進地區產業轉移與升級,解決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因此,“雙控”制度設計應立足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短期與長遠的綜合價值最大化。但各地區均有爭取指標的內生動力,需要建立激勵約束相容制度,探索設計涵蓋碳排放“雙控”指標、能源發展結構布局指標、經濟發展總量與結構指標等在內的高質量發展成效科學評估與考核體系,因地制宜地促進各地區主動尋求協調發展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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