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區風電場具有更低的碳排放強度
溫室氣體的排放強度往往具有明顯的區域特征,往往依賴于風速、容量系數、區域氣候,地理位置和當地的回收政策等。其中,風電場的位置對風電場碳強度具有重要意義。與海上風電場相比,大多數風電場都建設在陸地上。根據Deng等人的研究,草地是中國風電場建設的主要土地利用類型,約占40%,其次依次是農業用地、荒漠和農田,分別占31%, 17%和12%。內蒙古是中國風電場裝機容量最大的省份,大多數風電項目都位于草原區。
本研究收集了21個風電場,這些風電場具有相對完整的系統邊界。根據其地理位置,將所有的風電場分為三類:海上風電場、草原區風電場和陸上非草原區風電場,并對每種類別的風電場碳排放強度進行了分析。結果發現,草原區風電場的碳排放強度最低,為7.91g/kwh,比海上風電場(19.18g/kwh}和陸上非草原區(13.65g/kwh}分別低11.27g/kwh和5.74g/kwh。
進一步通過方差分析,發現三種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風電場之間均沒有顯著性差異,這表明風電的建設位置影響風電場碳排放強度,但是并不能成為影響碳排放強度的決定性因素。我們推測三種土地利用類型風電場碳排放強度存在差異的原因如下。對于海上風電場,它們所處的海洋環境對風力發電設備和建筑材料有更高的要求,從而導致更高的碳排放強度。
對于陸上風電場,一方面非草原區風電場通常占據農田、森林和濕地等類型土地,這些土地類型的土壤碳儲量通常高于草地。另一方面,由于非草原區的地形特征,例如周圍的樹木較高,且通常有較差的風能資源。相反,草原區的植被高度更低,風能優勢更好。
風電場碳排放強度為6.57g/kwh,比煤炭、天然氣、石油、核電四種非可再生能源碳排放強度低148.45倍、72.91倍、127.85倍和 3.50倍。與水力、生物質能和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相比,風電場具有較低的碳排放強度。與海上風電和陸上非草原區風電相比較,草原區風電場具有更低的碳排放強度。鑒于草原區豐富的風能資源,風電場的推廣在草原區具有很大的潛力。對于區域開展
低碳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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