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城市管理委獲悉,《天津市城市綠地
碳匯設計導則(試行)》日前發布施行。“導則對本市城市綠地
碳匯總體設計原則進行了規定,并且明確了植物碳匯量的計算方法,以及綠地配置設計,綠地內建筑、照明低碳設計等方面的原則,將對本市生態文明建設產生積極影響。”市城市管理委園林建設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悉,導則明確了城市綠地碳匯總體設計原則,即應依據植物碳匯能力進行植物選擇與配置,增加綠地碳匯總量,其他相關碳匯技術可作為補充。應保留場地原生地貌與植被,減少土石方工程量。可利用場地地形地貌、生態環境、水文條件、植被景觀等因素,改善自然生態環境,提升場地生態功能。應為游客營造采光、通風、隔音、溫度等條件適宜的室內外活動空間。地下空間設計應符合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相關規定,堅持保護性開發,地上地下空間應做到優勢互補、有序發展,同時留有余地。可利用周邊市政、公共服務、商業服務等設施,實現綠地在空間和時間等維度上的功能性、多樣性。應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合理規劃綠地、園路、鋪裝場地、建筑用地等。應采用節能、節水、節材的集成技術和產品。
在植物碳匯量計算方面,導則明確,市綠地植物總碳匯量為綠地內喬木、灌木和草本植物的碳匯量,并公布了計算公式。同時規定,在植物選擇方面宜選擇綠量大、
綠色期長、抗性強的鄉土植物品種。
導則還明確,綠地種植空間宜連續,空間格局成片成環成網。應構建近自然植物景觀的配置模式,做到層次豐富,物種多樣。綠地內新建及改擴建建筑應結合項目自然條件和功能需求,對建筑群組的布局及建筑本體的體形、平面布局、空間尺度、圍護結構、空調電梯系統等進行節能設計。綠地照明應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燈具和低損耗鎮流器等附件,宜采用LED燈具。宜采用智慧照明系統,可利用自動感光、人流量監測、定時、聲控或終端遠程控制等技術實現智能照明調節。利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項目,宜根據需要配備輔助能源系統。
此外,導則規定應利用場地空間合理設置海綿基礎設施。垃圾收集設施的設置間距和數量應根據公共區域大小和平均人流量配備。相關設施應便于垃圾的分類投放,宜通過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實現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宜采用智慧垃圾管理設施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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