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控溫目標建議價格遠未達到,預計未來碳價格將繼續大幅提高
能源使用 是全球碳排放的主要來源,碳定價機制形成碳價格,附加到能源等含碳產品和資產上,從而 推升其價格,價格上漲幅度與其含碳量成正比。碳價格通過推高碳密集型資源的價格,降低 市場對此類資源的需求,促進
清潔能源消費,從而實現
碳減排。《巴黎協定》的主要目標是 將 21 世紀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 2℃以內,并將全球氣溫上升控制在前工業化時期 水平之上 1.5℃以內。
碳價每上升 1 歐元,會使二氧化碳排放在長期內下降 0.73%,據世界 銀行測算,要實現巴黎協定提出的將地球氣溫上升控制在 2℃以內的目標,到 2020 年碳價 格至少為 40~80 美元/tCO2,到 2030 年前至少達到 50~100 美元/ tCO2。雖然歐盟、新西 蘭、韓國、瑞士、加拿大等地的碳價均創歷史新高,但達到 2030 年目標以上的碳價格涵蓋 全球排放量不到 4%,預計未來碳價格將繼續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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