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是由政府定價的減排機制。碳排放交易系統的主要形式有兩 種,分別是限額與交易、基準與信用機制:前者是先由政府決定一定時期的排放限額,之后 排放單位可通過拍賣或發放配額的方式分配給有關實體,然后由實體選擇將配額用于抵消自 身的減排額度或進行交易;基準和信用機制首先要求政府根據標準為受監管的實體設定排放 基準,然后依據該基準,對那些將排放量減少到基準以下的實體進行碳信用獎勵,而對那些 排放量超標的實體則需要其繳付相應的碳信用來抵消額外的排放量。這樣,就形成了碳信用 的余額與缺口,對此各實體可決定是否進行交易。碳信用機制不同于碳稅、碳排放交易系統 這兩種強制性措施,是一種基于自愿的碳定價工具,它通過實體間自愿的減排行動創造可交 易的信用額度,進行交易的市場通常被稱為自愿碳市場。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