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的講話中宣布:“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這是我國首次明確地提出
碳中和目標,該目標一經提出,便成為各界熱議的話題。
提出碳中和目標是我國經濟發展到目前階段的必然選擇
為什么我國要在當前階段提出碳中和目標?梳理國際上環保潮流與可持續發展歷程,可以清晰地看到,這的確是我國經濟發展到目前階段的必然選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伴隨著工業文明的發展,西方發達國家對自然資源的消耗以及對環境的破壞產生的負面效應逐步凸顯,環境污染事件頻發,引起人們對“人與自然”關系前所未有的反思,人們的環保意識開始覺醒,尤其是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寂靜的春天》《增長的極限》等著作陸續發表,掀起了一陣可持續發展思潮,也奠定了當前全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如果以不變
價格人均收入水平為標尺,則可以發現,中國在2017年的人均收入水平大致與美國在1964年的人均收入水平相當。恰在此時,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判斷做出了一次重大調整,認為現階段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同時,將生態文明建設上升為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
到了2021年,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持續推進,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做出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從認識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的變化”的判斷,并指出“十四五”時期,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
綠色轉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此時,碳中和目標的提出也正標志著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與
綠色發展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的新階段。
與此同時,“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蓬勃興起”,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意義遠不止于保護生態環境,“推動低碳發展是國際潮流所向、大勢所趨,綠色經濟已經成為全球產業競爭制高點”,“圍繞生態環境問題的大國博弈十分激烈”,為此,我們“要把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總抓手”,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
綠色金融的內涵將進一步擴展
要實現碳中和目標,離不開金融市場的支持。事實上,我國的綠色金融已歷經多年發展,無論是制度建設還是市場發展都已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現生態環境部)等七部委印發《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228號)。不斷完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的頂層設計,我國成為全球首個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經濟體。綠色金融市場不斷擴容,綠色信貸、
綠色債券市場已初具規模,綠色基金、ESG投資(ESG指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綠色保險等正快速發展,
碳市場順利推出,各類綠色金融創新產品與實踐不斷涌現。
碳中和目標提出后,我國綠色發展進入了“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的新階段,這也對未來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提出了新要求。為實現我國“30·60”的“雙碳”目標,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等行業都會加速低碳轉型,資金需求巨大。很多機構預測,要實現碳中和目標,未來30年-40年的新增資金需求在100萬億-200萬億元。在如此巨大的資金需求下,綠色金融將成為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工具。而更為重要的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這意味著綠色金融的內涵將進一步擴展。
為此,我們有必要對過去的綠色金融政策與市場發展進行全面的回顧與總結,同時展望未來在碳中和目標的引領下,綠色金融市場發展將面臨的新機遇、新挑戰。
本書的主要內容分為三個篇章:第一篇為趨勢篇,聚焦碳中和大趨勢下的機遇與挑戰。第二篇為政策篇,聚焦國內外綠色金融的政策與標準。第三篇為實踐篇,聚焦綠色金融市場助力碳中和的實踐。
作為中國綠色金融從無到有發展的親歷者與研究者,我們幸于生逢其時!可持續發展和綠色金融的內涵與外延一直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豐富。愿本書成為讀者了解和學習綠色金融的一本參考書、工具書,或故事書。本書篇幅有限,難以面面俱到,未盡之處還請諸位讀者見諒。
(作者為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氣候投融資專業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國首席經濟學家
論壇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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