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開發CCER
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是指風電、光伏、水電、生物質、地熱、潮汐、光熱發電等不消耗化石能源來發電的項目。這些項目無論從數量、體量還是開發難度來說,都是排第一的項目。所以,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是我們在碳資產開發時優先考慮的項目。
隨著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數量越來越多,成本越來越低,這些項目的額外性越來越不明顯。所以一些碳資產注冊機構如VCS已經開始明確不再允許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注冊和簽發。中國的CCER目前也在更新相關規則,大概率也會取消或者限制風電、光伏、水電的碳資產開發。當然這些項目即使不能開發成CCER,其所附帶的
綠色屬性也可以通過其它形式開發成資產,比如綠證或者其它形式的國際碳資產比如G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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