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祥:什么是“綠”,是一個較為復雜的問題。可以嘗試從“絕對綠”和“相對綠”兩個維度去理解。其中,從
碳排放的角度看,“絕對綠”是指零排放甚至負排放的活動,即所謂的零碳或負碳;“相對綠”是指低排放的活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低碳。
從
綠色金融角度,對“綠”的標準或許可以從
綠色金融支持的領域中尋找答案,比如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就明確對綠色金融進行了定義,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
清潔能源、綠色交通、
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上述金融服務支持的領域,應該就是七部門用列舉方式界定的綠色范疇。
關于清潔煤的問題,是“綠”還是“非綠”,從不同的維度和時間節點做出的判斷也是不同的。從現實國情出發判斷,清潔煤是相對“綠”的能源;但從
碳中和角度,清潔煤還是不夠“綠”的。
“綠”和“非綠”的度量指標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2021年10月,在我國政府向聯合國更新提交的《強化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文件中,提出到203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65%以上等目標。因此,碳排放強度也可以考慮作為度量綠色的指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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