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發言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氣候變化與COP26進展;二是宏觀經濟形勢與投資的作用;三是能源安全背景下的近期挑戰。
首先,COP26提醒我們,我們必須圍繞氣候變化這個時代重大議題凝聚在一起。開展國際合作可能需要時間,但我們應該意識到拖延合作會增加氣候危險。IPCC第六次報告清楚地表明了“拖延”是多么危險。在21世紀20年代這十年里,我們需要開展具體行動推動合作,即便已經過去了將近兩年半的時間。烏克蘭沖突導致的危機可能會占用我們未來更多時間,十年很快就會過半。我們需要牢記,為實現1.5°C的氣候目標,必須在這個十年中減少40%的溫室氣體排放。我想就COP26強調兩點,一是各國的凈零承諾目前大約涵蓋了全球75%的
碳排放,二是私營部門的作用,這兩者結合產生了巨大的投資機會。實現凈零排放是21世紀可持續發展的故事,這一理念日漸深入人心。印度日前作出的凈零排放和實現更清潔增長的承諾正是鮮明的例子。我們必須意識到,從公共交通到分布式光伏,許多行業的發展可以同步解決適應和緩解的問題,并且也能解決能源安全的問題。正確認識當前面臨的機會和挑戰的對我們落實
清潔能源系統轉型的承諾和繼續可再生能源投資至關重要。
第二,我們必須明確需要多大規模的投資,及其對金融的影響。沒有投資就無法實現凈零排放目標。G7國家需要的新增投資量至少相當于其GDP的2%。對于中國以外的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所需的投資量則遠大于這個數字。當前全球都需要大力投資,不僅為了實現凈零排放目標,也為了經濟復蘇、增加生產力,以及實現更加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模式。當今全球許多國家的實際利率為負值,即表示計劃儲蓄高于計劃的投資(用標準的凱恩斯宏觀經濟分析)。應對該問題的正確方式是需要同時提高全球的需求/產出和全球發展的投資。這將是一個由投資和創新驅動的新增長故事。而為了實現投資的目標,我們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采取正確的融資方式。投資的一大部分將來自于私營部門,但同時也會有部分來自于公共部門。對于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尤其需要非常強力的資金注入來確保重振增長并建立可持續、有韌性的增長模式。國際金融機構需要為此擴大放貸能力。我認為G7國家、中國、歐洲以及其他國家都需要擴大這種支持的力度,否則就不能通過投資實現氣候目標和能源安全。
最后,談談能源安全的現狀。我們必須更努力、更快地擺脫對化石燃料的依賴(特別在電力和交通領域),同時投資于新的清潔技術(如儲能、能效提升和電網升級)。電網可以將周邊地區或國家的電力系統互聯互通,有助于更大規模地平衡電力需求和供應,提高能源安全。歐洲的電網應該要匯聚有來自南歐的太陽能,以及來自北歐的風能,但包括美國在內許多地方的電網結構都很脆弱。如果中國、美國和歐洲非常清楚并堅信前進道路上要加快能源系統脫碳的話,我們就可以創新發展路徑,推動世界經濟活動復蘇。鑒于投資的化石能源項目很可能成為擱淺資產,新的增長模式還將幫助我們遏制化石能源投資的回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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