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雙控”還需分階段、分步走
能耗“雙控”作出調整的同時,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提上日程。在多位專家看來,后者降碳導向更為鮮明,也與“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相統一。關鍵在于,創造條件讓二者有機銜接與過渡。
王志軒坦言,建立碳排放“雙控”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任務怎么定、指標怎么分以及如何考核監督等,多項工作仍需完善。“確定碳排放‘雙控’目標,需要大量基礎工作支撐。首先是建立完善的碳排放統計、核查體系,摸清家底。在掌握現狀的基礎上,結合經濟發展水平、產業和能源結構、能源消費情況等,預測
碳減排目標、下達總量控制任務。同時考慮區域平衡等因素,面向不同地區科學分解指標。此外,還需有監督制度、法規標準等配套。”
王志軒建議,分階段、分步走實施碳排放“雙控”制度。“先明確碳排放強度控制,畢竟我們的單位GDP碳排放強度下降目標對外有承諾,基于現實條件也是可以做到的。短時間內,總量控制目標難以一下子確定,能不能先設定相對目標,比如一定時期內的碳排放增量,再逐步過渡到絕對總量控制。”
劉中民表示,“雙碳”目標是為了國家高質量發展,不能急頭冒進,要統籌布局,分步前進。在此期間,必須用好化石資源特別是煤炭資源,堅持走清潔高效利用的道路,發揮好煤炭支撐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保障能源安全和產業穩定的壓艙石、穩定器作用,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發展的前提是穩定,穩定的目標是促進能源新舊替代。用好煤炭等化石能源是新能源進入的基礎。在穩定的基礎上,要逐步加大新能源在中國能源結構中所占的比例,穩步有序實現新舊能源替代,推動煤炭與新能源優化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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