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用能”是什么?
近日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認為,要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
此次會議提及的“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此前鮮有相關信號釋放,何為“原料用能”,新政策會有什么影響?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對第一財經表示,此處的原料用能應是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費,即石油、煤炭、天然氣等能源產品不作為燃料、動力使用,而作為生產產品的原料、材料使用。
這在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的公開講話中也得到了印證。
寧吉喆在11日出席“2021-2022中國經濟年會”時稱,“原料用能就是煤化工、石油化工。它(能源產品)轉化為原料了,它并不是100%的排放二氧化碳到空氣中,一般只有20%(排放),80%是轉化成原料。但是燃料用能排放的都是二氧化碳,所以統計上要把它們分開計算,管理部門要考核,這些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長周大地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進一步解釋,所謂原料用能,主要范圍包括煤化工、石油化工等產業領域。比如,煤制成的塑料、化肥,石油制成的橡膠、纖維等。“在生產加工過程中,雖然消耗了一部分能源產品作為燃料,但是也有一部分能源產品被帶進了工業產品作為原料。后者就是我們所說的原料用能。”
周大地表示,長期以來,原料用能都是納入全部能源消費的統計中,沒有單列出來。究其原因,一是原料用能的占比較低。據估算,約有90%以上的能源消費都是非原料用能。以石油為例,目前中國石油每年表觀消費量約在7億噸到8億噸,但只有1億噸到2億噸石油是作為原料,這其中還有一部分也是用于燃料。
二是原料用能的算法比較復雜。這些化工產品大多由氫、碳、氮等元素構成,凡是碳進入原料就能算做原料用能?——如何界定尚且存在爭議。技術性的問題,將給基層執行統計工作帶來不小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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