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雙碳”目標實現,提速營造一流營商環境,促進民營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日前,福建省南平市順昌縣人民法院創新思路,按照“善執惠商”原則,依法向某化工企業發出履行義務通知書,要求其將被凍結的
碳排放配額掛網交易。
順昌法院對被執行人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額采取執行措施的執行案件,是在司法實踐中探索出來的一種有效的債務清理方式,即通過探索“碳執行”,幫助企業及時變現資產,讓營商環境“暖”起來,為助力
節能減排,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有益的司法保障。
據悉,2021年9月,順昌法院在執行某化工企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時,經被執行人申報及法院調查,查明該企業因原先技改及節能減排,尚有剩余的碳排放配額未使用。另查明,該企業系因企業聯保產生債務,但公司生產經營沒有問題,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抵押財產,勢必會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為此,順昌法院開辟思路,認為可以通過處置被執行人未使用的碳排放權,破解企業變現難題。于是,執行法官多次走訪企業,詳細了解了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司法需求,耐心講明執行政策以及碳排放配額的可執行性。
經多方努力,最終被執行人轉變態度,積極主動配合,將其名下未使用的碳排放配額10000單元(即10000噸二氧化碳當量)掛網交易。10月20日,順昌法院依法向交易中心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據了解,碳排放配額交易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
價格”為計價單位,其中,1噸二氧化碳當量在
碳配額市場中目前成交均價為人民幣17元,且每日隨市場需求有所波動。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