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來,全國多地“拉閘限電”促成了電價市場化改革的契機。
10月1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將從10月15日起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并擴大市場交易電價的上下浮動范圍。
這是繼2015年頒布《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后,我國推動電價市場化的重要動作。《通知》圍繞居民、農業、工商業用電提出了四項重要改革: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四是保持居民、農業用電
價格穩定。
實際上,電價市場化早已不是新鮮話題。能源安全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命線,而電力工業又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和戰略支撐產業,關系國計民生,加上生態環保要求逐漸提高,長期以來,電力市場都在控煤控電。但隨著市場化經濟不斷發展,現行電力制度產生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大,改革迫在眉睫。
電價是電力市場的核心,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注定要圍繞電價來展開。但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既涉及到各級政府的利益分配,也牽扯多個電力公司、用電企業和普通百姓,多年來始終處于不退不進的局面。顯然,《通知》精準地抓住了時機,在國內保電穩電的緊張節點推出,回應了當下的限電難題。
在筆者看來,《通知》加速了我國電力的市場化進程。近期“拉閘限電”的主要原因是短期內電力供應不足。但從長遠來看,我國電力市場結構性產能過剩明顯,
新能源占比低,煤電占比高,《通知》真正牽住了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牛鼻子”,有利于發揮市場激勵和引導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長期穩定市場秩序和推動新興市場發展。
此外,電價市場化改革也為實現“雙碳”目標邁出了關鍵一步。這是我國推動能源轉型、落實“雙碳”目標的一次重大改革,能夠進一步發揮市場價格機制的約束作用,引導高能耗企業轉型升級、節能降耗。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看到了工商業用戶的主體角色,通過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將很大可能吸納新的電力用戶進入市場,從而在更大范圍內推動電力市場改革。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電價市場化能夠完善電力市場體系,但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遠不止于此,還須合理配置各類電力資源、提供輔助服務、完善產品業態等。
真正的改革,需要的是多方創新和互動,而推動電價市場化改革,更需要全國一盤棋。《通知》是“指引者”,各省市要依據地方經濟、社會、民生實際,制定相應的改革措施,當好“探路人”。
要讓電力順暢傳導給用戶,除了需要抓住改革契機,筆者認為還要有幾點認識:一是要堅決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防范電力企業變相漲價;二是要有序推進電價市場化,既要推動高能耗企業轉型,但也不可直接導致相關企業“因我而死”;三是政府要細化監管的制度、方法和手段,真正推動建構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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