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月起正式實施。深圳用好用足特區立法權,《條例》成為我國首個生態環境保護全鏈條立法,創新亮點頗多。其中,專章應對氣候變化,對管控
碳排放作出一系列法治化安排,備受關注。
管控碳排放,深圳拿出了抓鐵有痕的勁頭。《條例》確立的措施強而有力。授權政府制定重點行業碳排放強度標準,并將超標建設項目納入行業準入負面清單,向高碳排放亮出紅牌,就是其中一例。
碳排放超標,一票否決,力度空前。過去,減碳主要是政策倡導鼓勵的方向,現在,碳排量已經成為一條紅線。《條例》傳遞出節能減碳不能再“等等看”的明確信號。可預見的是,碳排放強監管將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產業,倒逼市場主體盡責降碳。
設置碳排放強度的嚴格管控,絕非給企業“找麻煩”。長遠看,碳排放這道坎兒,沒有誰能繞過去。現在設立高門檻,為的是將來發展能占據有利身位。在加強管控的同時,深圳還通過立法打出了推動企業實現
綠色低碳轉型的組合拳,就是要幫助市場主體抓住先機,贏得
綠色未來。
《條例》為碳排放權交易確立法治保障,提振了市場信心。立法明確,碳排放額度將設固定總量。這意味著,企業碳排放不達標必須“買單”,將成為剛性約束,而另一方面,減
碳指標可創造的收益將越來越大。近年來,深圳在運用市場機制實現低碳發展上走在全國最前列,
試點碳排放權交易碩果累累。《條例》將改革成果固化下來,企業將更有動力、更加堅定地參與到碳排放交易中。
推動建立碳普惠機制,對廣大小微企業和市民而言,也是一條利好消息。小微企業、社區家庭和個人能夠量化計算減碳行為,在線“兌換”成商業優惠和公共服務,這種模式在深圳已初具雛形。碳普惠落地,將真正體現出節能減碳,人人參與,人人獲益的精神。
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時不我待,勇當可持續發展先鋒的深圳,重任在肩。《條例》的實施,標志著深圳探索碳達峰、
碳中和實現路徑邁出堅實一步。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