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災害成未來常態?
世界各地的極端天氣災害揭示了這樣的事實:全球沒有完全準備好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沖擊,同時氣候變化帶來的災害誰也沒法逃避,即使是如北美及歐洲這些富裕國家。
4月19日,世界氣象組織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2020年,極端天氣加上新冠疫情給數百萬人造成了雙重打擊。然而,與疫情有關的經濟衰退未能抑制住氣候變化驅動因素及其不斷加速的影響。
報告顯示,盡管出現了具有降溫作用的拉尼娜事件,2020年仍是有記錄以來三個最暖的年份之一。全球平均溫度比工業化前(1850-1900 年)的水平約高1.2 攝氏度。自2015年以來的六年是有記錄以來最暖的六年。2011-2020年是有記錄以來最暖的十年。
據評估,與工業化前相比,即使全球變暖被控制在1.5攝氏度的升幅,一些區域的氣候也會發生變化,包括許多區域的極端溫度出現暖化。
在上述報告發布之際,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再次強調,“我們沒有時間可以浪費了。氣候正在變化,其影響已給人類和地球帶來了太大的代價。今年是行動之年。各國都需要承諾到2050 年實現凈零排放,需要在格拉斯哥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之前提交雄心勃勃的國家氣候計劃,到2030 年共同將全球排放在2010年的水平基礎上減少 45%。各國需要立即采取行動, 保護人類免受氣候變化的災難性影響。”
而在羅天一看來,氣候變化帶來最大的影響就是讓極端天氣變得更極端。“未來如果我們不做改變的話,會更加頻繁地碰到這種事情,我們付出的代價會越來越大。”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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