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峰“1+N”政策體系正加速浮出水面,路線圖漸明。《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從國家層面的碳達峰、
碳中和頂層設計,到重點領域、重點行業以及各地的碳達峰行動方案均在抓緊制定,部分方案已初步成型并上報,
綠色低碳科技攻關、
碳匯能力鞏固提升等保障方案也在積極謀劃。
在“雙碳”目標之下,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加力嚴控“兩高”(高耗能、高污染)項目,開展新一輪排查清理。業內專家認為,當前地方上馬“兩高”項目沖動仍存,建議推動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與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和長期“碳中和”目標相匹配,加大源頭管控力度。
我國提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十四五”是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按照目標,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要分別降低13.5%、18%。
“目前,正在抓緊編制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研究制定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建筑、交通等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積極謀劃綠色低碳科技攻關、碳匯能力鞏固提升等保障方案,進一步明確碳達峰、碳中和的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新聞發言人金賢東在1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整體部署、系統推進、分類施策、重點突破的原則,加快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深入推進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加快實現生產和生活方式綠色變革,推動2030年前全國碳達峰目標如期實現。
近日,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黨委書記、總工程師李新創透露,鋼鐵行業碳達峰及降碳行動方案已形成修改完善稿上報相關部委,目標初步定為:2025年前,鋼鐵行業實現碳排放達峰;到2030年,鋼鐵行業碳排放量較峰值降低30%,預計將實現
碳減排量4.2億噸。水泥、煤炭、電力等行業也在抓緊制定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和路線圖。
地方同樣在密集謀劃。寧夏對標國家標準體系,抓緊部署制定實現碳達峰行動方案。上海提出確保在2025年前實現碳排放達峰。天津正在深入研究碳達峰方案編制和能源、工業領域碳達峰工作安排,強調確保深入摸清全市碳排放底數,統籌研究、科學量化天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雙碳”目標要求統籌落實、一體推進。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在“雙碳”目標下,加大能耗“雙控”工作力度成為重頭戲,近期“兩高”項目嚴控力度不斷升級。“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嚴格控制‘兩高’項目建設是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強化減污降碳協同推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碳達峰行動的重要舉措。”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管理與政策研究所副所長董戰峰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繼4月30日提出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后,國家發展改革委5月13日再次召開
會議,對一季度能耗強度不降反升的浙江、廣東、廣西、云南、青海、寧夏、新疆等省區進行“點名”,要求相關地區大力推進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加快推進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節能改造,同時把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堅決拿下來。生態環境部辦公廳4月15日也發文要求,嚴把新建、改建、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環境準入關,在“兩高”項目環評中率先開展碳排放影響評價
試點。
各地也密集出臺政策措施,加大對“兩高”項目排查和整改力度。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組織專題調研,提出嚴格控制新上“兩高”項目建設,認真開展“兩高”項目排查清理,對違規建設的“兩高”項目堅決進行整改。遼寧省發展改革委圍繞“兩高”項目和“雙控”目標實行更加嚴格的措施,嚴禁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新增產能,提出堅決壓減“兩高”項目,形成全省“十四五”擬投產達產“兩高”項目清單,并印發各市擬上“兩高”項目壓減意見,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山東社會科學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衛國認為,在碳達峰目標約束下,政策環境帶來低碳產品設計、低碳原材料替代、生產工藝升級、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等方面的要求,高碳排放、低能效新建設施審批更加嚴苛。未來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將從發電領域擴展至石化、鋼鐵、有色金屬等多個行業,屆時在碳減排方面表現較差的企業面臨生產成本上行壓力,高效清潔企業則有望借此建立競爭優勢。
不容忽視的是,“有些地方在制定‘十四五’規劃時未充分考慮碳達峰、碳中和因素的影響,擬于‘十四五’投產達產的‘兩高’項目新增能耗超出新增用能空間,能耗‘雙控’形勢十分嚴峻。”董戰峰指出,有些地方對嚴控“兩高”項目的思想認識和行動不充分、管控和落實不到位,仍然將2030年之前視作上“兩高”項目的窗口期。同時,“兩高”行業還存在企業生態環境主體責任缺位、區域污染削減責任不落實、事中事后監管不到位等問題,與高質量發展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據了解,在日前結束的中央環保督察中,山西、安徽等多地存在不顧環境承載能力、盲目上馬“兩高”項目的現象。董戰峰建議,改變傳統發展思維,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把環境容量作為環境準入的門檻,推動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與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和長期“碳中和”目標相匹配。堅決杜絕“兩高”行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加大源頭管控力度,嚴控“兩高”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用地、用電、貸款等。再次,優化能耗存量,嚴格控制能耗增量,大力發展
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綠色環保產業。此外,加大能耗“雙控”目標考核力度,堅決查處違規違法用能行為,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對標對表推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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