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資金國際來源縮減,國內氣候融資體制不暢對我國有何影響
記者:氣候資金國際來源縮減,國內氣候融資體制不暢……這些將給我國氣候投融資領域的發展帶來哪些負面影響?
譚顯春:從國際上看,特朗普時代美國退出《巴黎協定》直接導致氣候援助資金下降35%;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經濟低迷甚至萎縮態勢將持續,發達國家承諾給發展中國家每年1000億美元的轉移支付恐難實現。此外,疫情預計使2020年全球經濟萎縮4.4%,也將進一步加劇國際氣候資金壓力。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國際社會對我國的援助意愿會持續降低;與此同時,中國南南合作及“一帶一路”倡議中涉及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輸出壓力將持續增大。
從國內看,傳統金融機構提供氣候融資動力不足,融資風險以及渠道狹窄限制了氣候融資發展。典型表現為:一是氣候資金缺口大,融資渠道狹窄,融資來源不確定,僅實現2030年左右碳排放達峰承諾,預計每年氣候資金缺口就達0.7-2.5萬億元;二是氣候投融資標準不統一,監測、報告與核查體系尚未建立,阻礙了金融資源在氣候投融資項目的配置,也難以測算氣候變化對經濟安全的影響以及氣候項目對實現國家中長期低碳發展目標的貢獻;三是缺乏強制性的氣候投融資約束及激勵指標,難以調動金融機構氣候投融資積極性;四是國內兼備節能低碳技術、法規和金融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奇缺,氣候投融資的效益評估和風險管控能力不足,也嚴重影響著我國對外氣候投融資合作。
盡早制定、發布“十四五”“十五五”期間的“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和碳中和行動計劃”,推動地方和重點行業有序開展達峰行動,制定達峰路線圖、行動方案、重點項目和配套措施。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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