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內容
2020年11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0)》,對2019年以來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報告認為,2019年以來,全球政治經濟局勢更加復雜嚴峻,中國經濟金融體系面臨的外部不確定性有所加大。面對復雜局面,金融系統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堅持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改善金融管理和服務,為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了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
報告指出,2020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中國乃至全球經濟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世界經濟嚴重衰退,產業鏈供應鏈循環受阻,國際貿易投資萎縮,大宗商品市場動蕩。金融管理部門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保”工作部署,及時采取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市場利率下行、增加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出臺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等多種應對舉措,全力對沖疫情影響。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金融支持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積極成效,前三季度金融體系運行總體平穩,有力支持我國經濟實現正增長,國民經濟延續穩定恢復態勢,充分展現出我國經濟金融的強大韌性和巨大回旋余地。
《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0)》整體結構與2019年相似,全文共20個專題。今年新增的內容主要有主要經濟體應對疫情的財政金融政策梳理、大型企業風險監測、信托、金融科技發展與監管、金融控股公司、數字貨幣等,突出了今年疫情防控和宏觀經濟逆周期調控政策對金融風險防范的挑戰,以及近年來的市場發展和監管動向。同時也有一些重復的主題:銀行業壓力測試、基金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資管新規、央行金融機構評級、金融機構風險處置以及TLAC。
二、報告解析
從國際上看,當前世界經濟仍處在國際金融危機后的深度調整期,長期矛盾和短期問題相互交織,結構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相互作用,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相互關聯,加之境外疫情形勢依然嚴峻、部分國家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盛行等不利因素影響,中國不得不在一個更加不穩定不確定的世界中謀求發展。國內方面,我國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結構性、體制性、周期性問題相互交織,實現高質量發展還有一些短板弱項,加之受到疫情的沖擊,部分企業債務違約風險加大,可能傳導至金融體系,金融領域面臨的困難和風險增多。
報告指出,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成果。一是宏觀杠桿率過快上升勢頭得到遏制。宏觀上管好貨幣總閘門,結構性去杠桿持續推進。前期對宏觀杠桿率過快增長的有效控制,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贏得了操作空間。二是高風險金融機構風險得到有序處置。對包商銀行、恒豐銀行、錦州銀行等分類施策,有序化解了重大風險,強化市場紀律。三是企業債務違約風險得到妥善應對。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不斷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四是互聯網金融和非法集資等風險得到全面治理。全國存續的P2P網絡借貸機構數量和規模大幅壓降,非法集資等活動得到嚴厲打擊,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穩妥有序推進。五是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制度建設有力推進。出臺資管新規相關配套細則并推動平穩實施,影子銀行無序發展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建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礎設施等統籌監管框架,扎實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新證券法開始實施。總體看,經過治理,中國金融體系重點領域的增量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風險得到逐步化解,金融風險總體可控,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面對國內外經濟金融運行的復雜局面,中國經濟潛力足、韌性強、回旋空間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點沒有變,堅定不移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決心沒有變。要堅持用全面、辯證、長遠的眼光看待當前的困難、風險、挑戰,發揮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導作用,推動金融體系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支持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完善宏觀調控跨周期設計和調節,加大貨幣金融政策支持實體經濟力度,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推動金融機構合理讓利,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繼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精準處置重點領域風險,補齊監管制度短板,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實現穩增長與防風險的長期均衡,為勝利完成“十三五”規劃主要目標任務、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有利的金融環境。
三、銀行業相關情況
(一)銀行業壓力測試結果不及2019年
疫情沖擊下,2020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速為-1.6%,實際低于去年銀行業壓力測試的重度沖擊宏觀情景假設。結果顯示,銀行業(特別是中小型銀行)資本補充壓力較大,信用風險是影響資本充足水平的主要因素,部分中小銀行的抵御能力較弱。
償付能力測試方面,在輕度沖擊與重度沖擊下,年末30家參試銀行整體的資本充足率均能滿足高于10.5%的監管要求。而在重度沖擊下,若不考慮外源資本補充,則無法滿足監管要求。
同時,參試銀行個體風險抵御能力有所差異。在輕度、中度、極端沖擊下,2020年末分別有10家、13家、21家銀行未通過測試,均高于去年未通過銀行數。并且在不考慮外源資本補充的情況下,多數銀行無法僅靠利潤留存逐步滿足監管要求。
信用風險是影響參試銀行資本充足水平的主要因素,在輕度、中度、極端壓力情景下,銀行不良貸款率都將大幅上升,且同樣普遍高于去年測試水平。市場風險對參試銀行資本充足水平影響有限。
敏感性壓力測試方面,大中型銀行對整體信貸資產質量惡化的抵御能力較強,部分中小銀行的抵御能力較弱。相對于去年測試水平,結果同樣有所下滑。即使在低檔次的沖擊假設中(沖擊1假設整體不良貸款率上升100%、房地產貸款不良率增加5%、受疫情影響較大領域中50%變為不良、地方政府債務不良提高5%、最大1家非同業違約損失率60%,利率債收益上行250BP、表外業務墊款敞口5%),也有超過三分之一的中小銀行未能測試,30家大中型銀行則全部通過測試。
流動性測試方面,參試銀行流動性承壓能力整體較強。1550家參試銀行輕度和重度壓力測試通過率分別為94.90%和91.87%,較2019年分別上升2.59和5.45個百分點。其中,輕度情景下,30家大中型銀行全部通過測試;重度情景下,有6家銀行未通過測試,好于2019年測試結果。但同業依賴高的銀行流動性承壓能力較差。
(二)穩妥化解三家中小銀行風險
精準處置高風險中小銀行風險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最艱巨的任務之一。截至2020年7月份,已穩妥處置包商銀行、恒豐銀行、錦州銀行等中小銀行風險。
高風險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仍需持續,2020年7月,相關監管部門依法接管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新時代信托、新華信托、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等9家機構,將堅持分類施策,根據每家機構的風險情況,采取不同化解方式。
回顧三家中小銀行的風險處置,分類施策是充分考慮了各機構的不同特征,才相應采取了不同處置方式,實現了風險的有序穩妥化解。以收購承接方式處置包商銀行風險,有序打破剛性兌付;以“地方政府注資+引戰重組”的方式處置恒豐銀行風險;以“在線修復”方式化解錦州銀行風險。在處置過程中,報告提出了三點考慮:
一是對于出現流動性風險但資可抵債的金融機構,在其提供合格且充足的抵質押物的前提下,盡量推動“在線修復”,存款保險基金或中央銀行可提供流動性資金支持;對于資不抵債的機構,原則上應嚴肅市場紀律,實施市場退出。
二是要考慮系統性影響,對于具有系統性影響的金融機構,即使其已資不抵債,實踐中也難以“一破了之”,要權衡好防范系統性風險和防范道德風險之間的關系。
三是要考慮外部約束,外部約束包括對風險底數的掌握程度、處置時的市場狀況以及地方政府的重視程度。金融風險處置需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作用,壓實其屬地責任。實踐表明,往往地方政府越主動擔當、責任壓得越實,處置效果越好、進展越順利。
從這個角度看,后續監管可能仍會相對溫和地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并且會更為強調在處置過程中壓實各方責任,特別是地方政府的責任,這也是本次報告專題討論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金融協作的政策邏輯。
(三)銀行發行永續債
2020年金融穩定報告提出,“下一階段,相關部門還要繼續推動銀行發行永續債補充一級資本,進一步增強銀行支持實體經濟的可持續性。人民銀行將綜合考慮市場情況和金融機構合理需求,繼續采用市場化方式穩妥審慎開展CBS操作,支持各類銀行特別是經營穩健的中小銀行發行永續債補充資本,努力形成市場化補充銀行資本、恢復銀行信貸擴張能力、支持經濟企穩向好的經濟金融良性循環。”
銀行永續債的發行始于2019年1月,目的是補充銀行其他一級資本。今年以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銀行信貸資產風險上升,核心資本進一步充足率有所降低。分情況看,近年來大型商業銀行與股份行的資本充足率穩步提升,而城商行與農商行有下行趨勢,因此補充一級資本金的需求更為強烈。
為推動銀行永續債發行,解決永續債發行障礙,今年以來,央行會同相關部門積極解決永續債發行障礙。主要有兩方面工作:
一是央行持續開展央行票據互換(CBS)操作提高了永續債市場的流動性。人民銀行在2019年1月首只銀行永續債發行時,即創設了央行票據互換工具(CBS)。機構可以使用其持有的合格銀行發行的永續債,支付必要的費用,從人民銀行換入等額央行票據。去年8月以來,截至今年10月28日,央行連續15個月開展50億元以上的央行票據互換(CBS)操作,并將費率從0.25%降低至0.1%。但相對而言,銀行永續債的流動性仍相對較弱。
二是明確了銀行永續債的債權類資產認定與
會計處理。人民銀行與財政部和監管部門積極協調,明確銀行永續債可以稅前列支,提高了銀行發行永續債的意愿及永續債的吸引力。
但銀行永續債的發行可能仍有一定壓力。一方面受資金利率與利率回升預期的影響,另一方面受資管新規影響,產品凈值化整改、老產品退出、現金管理類理財對期限以及資產投資范圍要求更為嚴格等因素的影響,特別是對投資者與發行人會計處理一致性的問題的擔憂,本次報告也并未明確提及是否需要執行永續債在發行人與投資人兩端需采取一致的會計確認,這對銀行永續債的發行可能形成一定壓力。
整體而言,當前銀行永續債供給壓力較大,后續票面利率有望提升,壓縮與非金融機構永續債的利差空間,同時進一步提升中小銀行(城商行與農商行)的發行比例。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