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工業
綠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和《
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引領工業高質量發展,我部組織開展了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經申報單位自評價、第三方機構評價、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評估確認及
專家論證、公示等程序,確定了第五批綠色制造名單,現予以公布。其中,綠色工廠719家、綠色設計產品1073種、綠色工業園區53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99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綠色制造名單與相關產業政策的銜接,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引領本地區制造業綠色轉型。
二、列入我部綠色制造名單的單位,應于每年4月底前通過公開渠道展示宣傳綠色制造先進技術和典型做法,鼓勵按年度發布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報告。
三、列入我部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應于2021年1月15日前在“綠色制造公共服務
平臺”上對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前對上一年度、7月15日前對半年度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更新),展示綠色制造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四、我部將進一步加強對綠色制造名單的監督管理,適時對綠色制造名單單位進行復核,完善名單動態管理機制,對不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單位予以除名。對第三方機構的評價工作進行抽查,經核實存在嚴重不良行為的評價機構,一定時間內我部將不再采信其出具的評價報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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